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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良知论问题——评牟宗三“良知坎陷”说

论文摘要

牟宗三的哲学体系,是现代新儒家中富有思辨工夫和原创性的思想之一。他以儒家传统的心性义理之学为本,通过融和康德哲学、吸取黑格尔的思辨形式,精心构造出自己缜密而庞大的哲学体系。观其整套哲学,之所以能“上通本体界,下开现象界”,正是由于他苦心建构出来的“良知自我坎陷”理论。牟宗三试图透过综贯的道德主体之自我坎陷,成就横列的知性主体与政治主体,以开出个体与物、个体与个体的对列之局。但他如此融通儒学与现代科学与民主的进路,在学理上面临多重困境。 关于牟宗三的“良知坎陷”说,学界已经多有评说。这些评价尽管褒贬不一,但在我们看来,这些评论本身却存在着某种一致之处,或者说存在着某种共通的问题。这种问题不仅体现在对牟宗三“良知坎陷”说的理解上,也一般地体现在对儒家良知论本身的理解上。因此,本文试图用现象学方法,不仅揭示真正构成牟宗三“良知坎陷”理论的困境所在,同时也通过回溯儒家良知论的历史,展现儒家心学一系的形而上学建构特点:一方面,他们不断地揭示本源存在的优先性,但另外一方面,他们却自觉地去成就一个绝对的本体,即形而上学的主体。如此一来,尽管成功地消解了与之相对的所谓“客体”,使“本体”的“体”的绝对性不可质疑,但“体”的本源性却还有待更彻底的追问。 现象学要求以直接的无前设性面向事情本身,而形而上学却一再变成主体性的事情,总是遗忘存在本身。那么,如何在形而上学研究中维持住对存在本身的探问,便成为形而上学必须面对的问题。出路在于破解主体性设定,回归非先验性的、前主体性的本源情境,亦即回归基础存在论。但对基础存在论的回归并不必然意味着拒绝形而上学构造,而恰恰是为了显示形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