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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荀子的礼法思想

论文摘要

荀子的礼法思想的形成是荀子对先秦哲学思想集大成的结果。荀子礼法思想对中国古代道德、法律互补传统的形成有很大影响,对当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研究荀子的礼法思想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礼与法的思想的产生可以追溯至有氏族部落存在的原始社会。礼起源于氏族部落中的祭祀活动,到了西周时期,礼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规范体系,用来维护社会秩序。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揭示了礼的形上学本质。以刑为主的法曾是礼的一部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从礼的体系中破茧而出——法家形成了,法的思想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而荀子则从社会需要出发,将礼法融合在一起,形成其独具特色的集先秦诸子思想之大成的礼法思想。荀子的礼法思想以天人相分和性恶论作为其存在的理论基础。荀子的天人相分说,对天的神性义进行彻底否定,突出了人能与天相参的主观能动性,为具有外在规范作用的礼法思想奠定天人观方面的基础。同时荀子认为人性本恶,因此需要化性而起伪,突出伪的作用,而礼法规范就是实现化性起“伪”的途径和工具。与孟子的天人合一与性善论相比,它们表面看起来是相反的,但论其实质,它们只是道同而术不同的问题。荀子的礼法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礼的内容、礼法关系、隆礼重法的政治观等几部分内容。在荀子那里礼的思想已形成了体系,包括它的产生、本质、原则,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指导作用等,荀子对其都有详细论述。荀子作为儒家的继承者,看重礼的道德教化作用,将礼放在了治国的首位,而将法视为治国的辅助手段,认为它在治国中仅起到治标的作用。与孔子、孟子贬低法治不同,荀子对法治给予了高度重视——一些近现代学者甚至得出了荀子的礼和法同一的结论,这具体体现在荀子隆礼重法的政治观中。荀子的礼法思想开启了汉代以后儒法合流的先河,对中国古代思想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礼法关系是荀子礼法思想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荀子思想体系中存在分歧大的思想之一。近代以来学者们围绕着礼与法之间,是礼主法辅、还是礼法同一这个问题展开多轮争论。从荀子对礼法关系的论述来看,我们认为还是礼主法辅的诠释比较符合荀子的原意。本文试图置身于先秦哲学乃至中国古代哲学发展、演化的大背景中,对荀子礼法思想展开研究。近代以来关于荀子礼法思想的起源、内容、性质和其历史地位的研究产生的诸多的争论和分歧,都可以在这样的一种研究视角中得到崭新的诠释。荀子礼法思想对中国政治法律体系的发展演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在中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化进程打上了自己的烙印。研究荀子的礼法思想,可以为认识和发展当代中国的政治法律体制提供一种理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