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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往的伦理反思

论文摘要

交往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个方面,是人的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也就有了交往,交往和人类社会有着同样的悠久历史。互联网的发明和使用,带来了一个人类社会活动的崭新环境,带来一种全新的交往方式——网络交往。网络交往即网络主体以网络为工具与其他人或网络中介本身之间进行的交往活动,网络主体在该活动中形成一定的网络化社会关系。在网络交往中,人们可以作为虚拟主体相对独立地进行活动,在网络空间中为自身价值的实现寻找机会,网络交往预示了人全新的主体性。然而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有其利,也有其弊。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技术的胜利,似乎为人的异化和道德的败坏提供了便利。人类越是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越成为别人或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网络交往体现了现代交往方式的无比优越性,但其引发的伦理问题也越来越让人担忧,网络主体醉心于网络空间的信息采集,专注或痴迷于网络的虚拟生活,把虚拟的场景当作真实的世界来体验,逐渐脱离置身于其中的真实世界,陷入一种同真实存在异化陌生的生存状态;网络交往大部分行为是匿名的,交往主体在多个角色间切换,自我角色意识淡漠,良心机制的自我监督作用减弱,导致网络的信任危机;由于各种利益的诱惑,网络交往中侵犯隐私权、知识产权的事情屡屡发生;交往主体虽分享着网络丰富多彩的信息,但各种垃圾信息也阻碍了主体对有用信息采集和利用。愈演愈烈的网络交往伦理问题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交往主体道德意识淡漠、道德自律能力不够,使得网络交往失去了道德约束的根基,网络世界滑入危险的场景;网络空间的技术不是完美的,难以克服自身带来的问题;权利正义问题进一步阻碍了网络交往的自由平等发展。问题的出现激发了人们的思考,人们开始力图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根据网络交往方式的特质,构建和谐网络务必遵守自由交往原则、无害原则、平等原则、和人性原则;作为交往活动活跃的要素——人,要加强对主体存在性的思考,这要求人们转变以往的生存态度,重新思考如何对待技术的问题,让技术作为物栖息自身之中,而不是对技术束手无策;同时主体人还要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交往的正常秩序。构建文明的网络交往环境任重而道远,人们要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树立网络交往的道德文明风尚,建设和谐的网络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