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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守恒假说及其认知意义

论文摘要

情感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其需要的态度体验。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这既取决于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同时也取决于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自身的认知。事物本身的性质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改变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人的认知是可以改变的,我们既可以不断地改变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更可以不断地改变对自身的认知。人类的认知是复杂的、多变的,人们对同一事物可能产生不同的认知;而对不同的事物,有时可能产生相同的认知。人们的不同认知会形成不同的情感,产生不同的行为,而不同的情感也会反过来对建立正确的认知产生不同的影响。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认知研究和情感研究的不断发展使得哲学家们和心理学家们开始关注这两方面的交互影响。我们受到资源守恒、能量守恒、动量守恒、质量守恒等各种守恒理论的启发,结合国内外各种关于情感的研究,利用马赫的连续性原理和充足规定原理的观察,发现情感也具有守恒性。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情感与认知虽是相对独立的两个系统,但其过程却是密不可分相互作用的,而情感本身就是认知的一个因素,情感对认知有动力作用、选择作用、诱导作用。医学研究证明,精神分裂症和情感障碍患者的认知功能均有损坏,认知的发生对情感具有依赖性。情感既具有规律性又有两极性,心理学当中的“软糖实验”为情感的守恒性提供了心理学验证;印度智慧与禅中“无”的概念以及中国古代的中庸思想又从哲学角度证明了情感的守恒性;喻东山等通过医学施行实例提出的人脑兴奋假说在生理上支持了情感的守恒性;“快乐踏水车”和“满意踏水车”表明持续增加的收入和消费与幸福之间没有关系,更进一步证明情感是遵循守恒规律的——有多少正向情感就会有多少负向情感与之相对应。情感的守恒性可以塑造认知主体的心境以达到心理平衡和情感平衡,使认知效果与情感状态之间形成一种纽带,促进人格发展,影响身体健康,可以使人们设立切实可行的原型效应心理机制,对树立科学的认知具有重要意义。一切心理活动都是对生存环境中各种事物的反映。被反映的事物除了自身的某种性质和特点外,它与主体之间还存在着各种关系和联系。实质上这种关系和联系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人在反映各种事物的同时,也会对主、客体之间的种种关系有所体验反应,这些体验和反应就是人的情感。情感不仅有深浅、高低的层次,也有不同的种类。随着情感识别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们对情感控制的机理也会进一步明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