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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马克思主义主客体观透视高科技企业的管理

论文摘要

20世纪后半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科学技术革命浪潮的加速推进,以微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迅猛发展,使得国家和地区间经济竞争日益激烈。高科技日益成为一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是新型产业发展和新军事变革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国际经济、科技和军事竞争的制高点。高科技要形成产业规模效益,就必须实现产业化。而具体实现高科技产业化任务的就是众多的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企业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影响越来越大,它的发展问题日益成为区域产业规划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以美国为例,微软、英特尔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层出不穷,不断成长,使美国的综合国力长期位居世界首位。我国高科技企业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虽晚,却迅速成长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新生力量。截止2007年底,我国已建立54个国家级重点高科技园区,这些园区中的成千上万的高科技企业,享受着国家从政策到经济上所给予的优惠与扶持。高科技和高科技产品开始走进并深刻变革着人们的社会生活,人们对高科技改造世界的能力寄予厚望。由于高科技是与高技术产业连结在一起的,因此高科技企业就是集科学、技术、生产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就必然要受到市场的大力推动。我国己成功加入WTO,各行各业都将面临国际、国内的激烈竞争,尤其是我国高科技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这必将对我国经济与科技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对仍处于探索中的我国高科技企业来说致命的往往不是研发能力,而是企业管理的基本功。高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往往只具备传统行业的管理背景,不懂如何去管理高科技型企业,造成了我国的高科技企业成活率不高,难以站稳市场,兴衰转化很快,企业家压力巨大,以至于有人开始怀疑中国究竟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高科技企业。这实际上是一个特殊的管理灰色地带——第三种管理,即高科技管理的问题。任何一门学科体系都是一种认识活动的结果,而主体和客体是构成认识活动必不可少的两极。马克思主义主客体观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范畴,是与社会历史实践紧密联系的重要思想,对我国当代的实践活动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运用马克思主义主客体观对我国高科技企业的管理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出现的一些“主客体关系”学派,对宇宙、生物、人类、经济、教育等十大问题,从新的视角给予了新的定义与阐述,这也对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启发。在马克思主义主客体观的指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对高科技企业管理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进行分析。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多学科进行交叉综合研究,用辩证、联系、发展、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等唯物辩证法对问题进行剖析。通过与传统企业管理主客体关系的比较,作者试图从管理主客体关系的角度对我国高科技企业的管理进行新的思考,有利于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展示其学科体系的广阔发展前景,更是对我国高科技企业的管理提供新的研究领域。管理主客体的矛盾运动是管理运动的主要矛盾,并推动管理运动不断前进。因此,抓住了这个主要矛盾,就抓住了管理运动的方向,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就是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高科技企业要适应复杂的外部环境,就要在管理过程中根据管理主客体的特点,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减少或降低二者的矛盾与对立,保证内部管理的相对稳定,增强企业抗御外部风险的能力。管理过程中要遵循“一条公理和三大定律”原则,即生存发展虽是一条公理,但主体要对客体进行索取,才能满足生存发展的消耗(包括生产消耗与生存消耗);遵循利害、认识和情感协调原则,即管理主客体在利害关系上趋利而避害,趋大利可放小利,宁取小害而避大害;在认识关系上管理主体应当对管理客体做出充分、客观、公正的认识,在管理过程中才能因人而异,人尽其才。同时,管理客体也要给予管理主体深入、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从而可以了解管理主体的策略,也可以对管理主体的不足进行管理偏差纠正作用;遵循以德治企的管理原则,即注意发挥管理主客体之间正当人情关系的作用,注重人性因素对管理活动的影响,管理主体在伦理道德方面必须具备进取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应该做到坦诚待人、与人为善,勤劳尽职并敢于承担风险,对管理客体“德”治、“德”育;遵循矛盾冲突化解原则,即二者的矛盾与冲突乃是建立在相互区别的基础之上,也是管理活动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矛盾冲突是二者之间关系非常重要的表现形式,对优化组织的管理,推动组织运行目标的实现有着不容替代的作用。二者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管理思维方式上的对立、心理上的对立、职位上的对立、利益上的对立。其中,利益上的对立是普遍主要的对立形态。可以通过防止和减少主体的侵值行为,让利于客体,甚至使客体发挥某种主体性作用等方式进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