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自然种类的本质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

自然种类是形而上学与科学哲学中为重要的对象,而且对自然事物进行恰当的分类也体现了科学研究的重要目标之一。种类是自然的,即它是对应于不依赖于人的行为的群聚(grouping)或类聚(ordering)。假定自然种类存在的话,那么其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即我们应知道自然种类是否具有本质。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大致划分为两大派别。本质论者认为自然种类具有本质。自然种类被看作是由共同本质特征来定义的类别,对于成为该类别成员之一的对象而言,本质特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充分的。更确切的是,人们可以把成真的科学定律运用于那些类上。代表人物有亚里士多德、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等。而反本质论者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诉诸于本质,其代表人物主要有洛克、梅勒和杜普雷等。他们或者认为自然种类的划分完全是人为界定的,或者认为本质论者在解释自然种类时,其本质的存在只不过是一种无根据的假定罢了。更有甚者认为本质论者把自然种类处理为静态的或不变的,而在生物学中我们看到的种类如物种却是易变和动态的。本文基于历史的发展脉络对各个时期的本质论与反本质论之争分别进行了考察,随着达尔文进化论的提出以及物种变异思想的普遍接受,关于生物学中的物种是否是自然种类的问题在生物学家和生物哲学家那里产生了重大的争议。物种不再被认为是由众多成员集合而成的自然种类,而被看作是由各个部分构成的个体。如果说化学元素中的同位素经常会改变,但人们仍然不会否认它不再是一个自然种类。而物种却面临着形态与基因结构上的双重改变,我们很难找到某个生物特征会适合于物种的所有成员,本质论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因而急需寻求一种可能的辩护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