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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辩证法》中的启蒙思想研究

论文摘要

启蒙的本意是指开导蒙昧,使之明白事理。人们选择启蒙,也是为了摆脱束缚,寻求光明,享受自由。启蒙解放人们的思想,引领人们穿过文明之门,从中世纪的黑暗洞穴向着光明坦途一路前行,让人们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和自由。但在享受这些胜利果实的喜悦之余,细心的思想家们敏锐地洞察到启蒙取代传统神话之后却发展成为了另一种新的神话,使人们生活在一个受着物质、精神双重奴役的理性时代。因此,我们对之前的启蒙进行批判和反思势在必行,同时也需要我们结合历史条件和现实环境,重新审视启蒙的意义所在,正确看待启蒙的积极价值和消极影响,去寻求切合当前实际的启蒙精神和途径。需要说明的是,反思启蒙,并不是极端的走到启蒙的对立面。本文重新梳理了《启蒙辩证法》产生的理论基础和时代背景,概括性地对启蒙精神、启蒙批判、启蒙反思进行解读,着重介绍了康德、黑格尔的启蒙观和霍克海默、阿多诺的社会批判理论,以反思的角度剖析《启蒙辩证法》,分析其所遇理论困境的成因,结合近代启蒙思想和对理性的新认识,重建启蒙精神的积极影响和价值意义,力求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之上,去探求启蒙精神中那可以引领人们找到真正适合人类发展以及能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正确道路的精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