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基于我国残障儿童受教育现状的法定特殊教育对象研究

论文摘要

受教育权作为残障儿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是残障儿童提高生活质量,获得就业技能以及更好的融入社会的前提。“十二五”以来,我国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较快,全国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不断上升,但城镇与农村之间、东中西部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不同类型的残障儿童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距,本文旨在结合我国残障儿童受教育的现状以及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对特殊教育对象的界定,探讨我国残疾儿童中最迫切需要特殊教育的群体,为完善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中特殊教育对象的界定提供借鉴。第一部分讲述了一个自闭症儿童在求学之路上遇到的困境,从而引发了对残障儿童特殊教育的思考。第二部分综述了我国残障儿童特殊教育概念的界定,以及目前残障儿童特殊教育的发展概况及立法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为下文的开展提供了思路和借鉴。第三部分主要探讨本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研究的思路及使用的方法。第四部分从全国残障儿童的入学率、不同类型障碍儿童的受教育状况、残障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特殊教育师资以及相关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五个方面分析我国残障儿童特殊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第五部分对明确和完善残障儿童特殊教育对象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建议将自闭症、脑瘫、多重及重度障碍儿童纳入法定的特殊教育对象,并为保障其特殊教育的实现提出了相应的措施。第六部分进行了总讨论,认为除了在立法角度明确残障儿童拥有接受特殊教育的平等机会外,还需要从教育公平、全纳教育的普及,教学质量的提高、经费的投入、教师的培养等方面,为其充分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提供保障机制。第七部分对整个研究进行了总结,认为要想满足残障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明确其具有受教育的权利,有法可依是前提。在研究中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的研究展望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