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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下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实证研究

论文摘要

1978年以后,中国实施改革开放,逐渐由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年均GDP增长率为9.7%,人均实际GDP达到了4000美元。中国经济30年的快速发展被称为“中国奇迹”。然而,中国经济增长主要是粗放式的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尤其是资本要素。长期以来,投资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因素,其中地方政府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占有很大比重,它不仅是各地区经济增长的原因,也是造成整个经济出现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波动的原因。所以,研究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对于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与中国现行的财政分权制度和地方政府官员的任免及其考核标准有莫大的关系。财政分权就是财政收支权力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当前的两代财政分权理论都认为财政分权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经验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1994年,中国的分税制改革是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权的重大调整,它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激励和约束。另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首脑的任免起决定作用,并通过GDP相对增长率指标对其考核,从而促使各地方官员为“增长而竞争”。本文建立了基于公共品、政府投资和税收制度的简单模型,经过推导,笔者提出了两个有待检验的假说:(1)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任职控制力越强,地方官员的投资冲动就越大;(2)在保持财政事权不变条件下,地方政府在财政分权中所占份额越小,其发展经济和增加投资的冲动也就越大。为了验证假说,笔者利用1994-2008年间28个省份的数据建立了面板数据模型,选择地方政府投资作为被解释变量,地方财政分权、地区间竞争、地区经济增长以及国企改革、税制改革等作为解释变量,通过计量回归,结果证实了前文提出的假说。地方竞争程度和分税制改革对地方投资都有正向的影响;此外,也对包括GDP、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等控制变量进行了回归。由于,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差异明显,因此,通过对三个地区的分别回归,笔者发现这些变量对各地政府投资的影响具有方向或程度上的差别,当然,地区竞争和分税制度在作用方向上是相同的。最后,笔者根据全文分析以及计量结果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改善政绩考核制度,弱化GDP指标权重;建立居民的有效监督,制约政府的投资行为;调整财税体制,平衡财权和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