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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研究

论文摘要

财政职能问题是财政理论与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也是多年来经济理论界讨论的一大热点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政治、经济体制经历巨大变革的时期,中国财政也呈现出从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化的根本趋势,因而财政职能的转变是一种顺应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对我国现阶段财政职能进行重新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才能使财政真正成为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一只“灵巧的手”。 本文借鉴西方财政理论,从市场失灵角度出发,立足于财政本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职能的共性与个性、财政职能的历史性和发展性四个方面,结合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着重探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的定位与完善。具体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财政职能的理论与实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理论与实践在西方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可为正确界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提供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笔者首先分析了西方国家的财政职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化而随之不断拓宽的历史过程。从亚当·斯密时期财政具有简单的收入职能和配置职能,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新增的收入分配职能,再到凯恩斯时期针对经济危机的经济稳定职能。最后由马斯格雷夫归纳提出了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三大职能。这一归纳受到西方理论界的广泛认同。接着,笔者从市场失灵理论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出发,论证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以非市场机制的方式进行干预,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矫正市场的不足与缺陷,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而作为直接计划配置资源手段的政府财政,必须介入和参与到克服和纠正市场失灵问题中去,并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服务和支持政府的这类干预活动。鉴于此,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一般职能应为:资源配置职能(效率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公平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最后,笔者通过对美国式、德国式和日本式三种不同类型市场经济国家财政职能的实践研究,得出以下结论:财政职能及其作用范围是与政府的职能及作用范围相适应的。不同的国家,由于各自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发展时期不同,历史、政治、文化传统不同,其政府与财政的职能与作用范围亦有所不同。 第二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的界定。立足于我国市场经济的特点,即:市场机制发育不健全、处于三元经济结构状态、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即: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得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既不完全等同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职能,又与发达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职能有所区别的结论。由此,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监督管理职能,并系统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各大职能的特点和内容。其中,着重分析了我国财政职能的个性部分:经济发展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笔者认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市场欠发达,经济结构亟待调整,资本相对匮乏,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可以利用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此外,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以及国有资本财政和双重结构财政的存在,决定了监督管理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必要职能。 第三部分,进一步转变和完善我国财政职能的思路。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探索,我国已经初步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我国的财政职能经过近二十年的财政体制改革也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客观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笔者就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振兴财政,进一步转变和完善我国财政职能提出了具体思路:一、纠正政府职能与财政职能在范围上的错位。二、逐步理顺财政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基于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特殊地位,理顺财政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就成为财政转变职能的关键。三、坚持科学的财政分配顺序,控制财政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益。使财政的分配和支出都转到重点满足公共产品和公共需要上来。四、加快建立和完善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五、拓宽财政宏观调控领域,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应进一步实现财政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实行依法理财。此外,还要深化财政体系自身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笔者认为,我们今后对财政职能的研讨只有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有针对性地吸收和借鉴西方财政理论,才‘能创建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财政职能理论。当然,这还需要进行更加深入、全面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