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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变迁——从权力角度的分析

论文摘要

在50几年的时间里,中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中国的个人收入差距有几乎绝对的平均主义到巨大的贫富差距,说明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力量或机制在起作用。这个力量就是权力,包括个人权力和国家权力。因此本文选择权力角度来分析当代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试图分析二者的关系,为分析当前个人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权力在本质上意味着具备做某种事的能力或产生某种结果的能力。当权力结构发生演变的时候,必然伴随着权力的形成和权力的瓦解,也必然伴随着权力的转移。权力结构变动决定了一个国家制度结构的变动。 收人分配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内在地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收入分配问题是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力在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分配格局的反映器。收入分配制度之所以产生,是利益主体凭借权力在分割占有过程中进行的每一次交易都存在冲突或冲突的隐患。由于市场因素导致的收入差距如果过于悬殊,需要国家权力干预;但是如果是国家权力为自己的经济和政治目的而人为导致的收入差距悬殊,只能有制衡机制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 在1949到1978年间,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力在经济和政治领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政治领域形成一党执政局面。国家权力逐步控制和掌握经济领域内个人权力。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一个不受约束的国家权力。个人政治和经济自由权力被消灭后,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也就完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权力结构的目标的。国家依靠其暴力潜能建立了平均主义色彩很浓的个人分配制度,这期间的个人收入差距主要是由于权力差异引起的。1978年以后,国家权力逐步取消对经济领域内个人权力。在政治领域,国家权力仍然处于垄断地位。但总体上说,个人权力是逐步扩大的。在这个过程中,伴随着个人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博弈过程,收入分配也发生较大的变动。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也因为个体财产权力逐步独立于政治权力而发生着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变化。但当前中国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力的非均衡发展是造成个人收入差距明显扩大的主要原因,权力滥用和权力资本造成扩大了收入差距的规模,城乡差距过大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着明显的负面影响。 1950年到1978年,中国体制转轨的任务是利用国家权力消灭市场,消灭个人产权:1978年以后中国体制转轨的任务只能说完成了前半段——以权力恢复和发展市场和个人产权;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用市场和个人产权及其经济组织来制约国家权力。这才可以说是中国改革真正的难点所在。从根本上说,个人政治和经济自由权的发展是与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理想相联系的。 总而言之,本文在分析角度上进行了新的尝试,从权力角度对对权力格局中个人权力和国家权力变化与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之间的关系做了理论上的分析,并用1949年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检验这种新的理论常识,并根据这种理论提出了解决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的基本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