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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今后改革方向探讨

论文摘要

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农村土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模式的制度潜能从完全释放到之后的逐渐消散,该制度本身的弊端开始显现,“三农问题”随之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主要瓶颈。进入21世纪以来,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被远远抛在后面的7.5亿农民在工业文明的入口处徘徊。如何使他们尽快赶上现代化的进程以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以及全体人民所面临的主要课题。 土地问题历来是农民问题的核心,当前“三农问题”的解决也必须首先建立在土地问题解决的基础上。农民收入普遍较低问题、农业剩余劳动转移问题、失地农民问题、城镇化建设问题等等无不涉及到土地,涉及到土地的所有、使用以及流转问题。因此农村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便成为解决当前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的关键。 本篇论文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和背景而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的。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深入分析了现阶段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种种问题如土地产权主体模糊、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不稳定和不完全、农地细碎化严重等之后,根据我国人地资源关系高度紧张的国情,分别将和我国资源条件极为相似的日本、我国的台湾地区作为研究样本,汲取他们在农地制度改革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为我国的农地制度改革提供相应的参照和对比。对照日本和台湾的农地制度改革,发现二者虽然在农业劳动力转移上取得了较大成功,但是在农地规模经营上却是不尽人意,究其因,乃是土地私有制在作祟。 土地作为自然资源和人类基本生产、生活资料,是人类共同的财产,具有社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土地国有化将是一种必然,马克思在他的《论土地国有化》中即已指出这一点。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缺陷和私有化的不可行,使国有化成为今后的改革方向,通过对其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本学位论文最终确定了以国有化为方向的农地制度改革模式。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水平的相对落后,这种农地制度只是在土地所有权上实行国有,使用权仍然归农民。另外,在该种模式下,土地制度还必须有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支农信贷政策、农村教育体系的扩大和加强等其他相关措施的配套实施,才能使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出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