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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垄断

论文摘要

随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加速,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反垄断法》立法问题。在我国对垄断理论和反垄断政策的法学研究和经济研究,更多地是属于经济法学研究的领域,对垄断的经济学研究缺乏系统深入的探讨,影响了中国反垄断立法的讨论质量。本文按照了解垄断的源流与传统、清理竞争与垄断的理论发展、比较垄断的主要分析方法、研究反垄断政策实施中的矛盾与冲突的线索,从垄断思想史这一纵的角度和从垄断的主要分析方法这一横的角度,作垄断理论和反垄断政策的“元理论”研究。本文通过经济学说史的研究,对垄断观念在垄断概念、垄断分析方法和反垄断政策实施中的观念分歧进行归纳和阐述,论证了经济垄断不存在,对经济垄断进行管制是值得怀疑的观点。通过垄断原生意义、垄断的历史传统的研究,展现了垄断从英国习惯法中产生,经历几百年的发展,从特指国王授予的特许权含义,发展为包含垄断者、垄断市场结构、垄断状态、垄断行为等多种含义的概念演化历程。法院的反垄断的案例判决留下的判例法,又赋予垄断众多新的判定原则和标准。对垄断概念源流的研究表明,在市场经济制度中定义经济垄断是不可能的,能够定义的只有行政垄断这类由于政府授权导致的对竞争限制的垄断形态。对反垄断政策的研究表明,经济垄断行为与竞争行为本质上是一致的,反垄断政策对经济垄断的限制从来都附加了政治和社会理由,纯粹地针对经济垄断的反垄断管制是不存在的或理由不充足的。本文认为,在中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制定针对经济垄断的《反垄断法》是值得怀疑的。本文通过经济思想史的回顾,研究了竞争理论和垄断理论的历史发展,从纵向厘清了主要垄断思想及其区别。本文将主要的垄断分析方法概括为局部均衡分析方法、进入壁垒分析方法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并对这三种方法的特点作了横向比较和评析。作者认为,市场经济制度中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本身内在具有的矛盾,即反垄断法的实施理由在于对市场失灵的矫正,但是反垄断法的实施本身也可能是市场失灵的原因,甚至加速市场失灵,是中国这么一个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需要时间和智慧才能逐步认识和解决的一个深层课题。通过历史考察,作者发现垄断定义的混淆不清与反垄断政策的艰难权衡,伴随了美国第一部反垄断法产生至今的各个时期。反垄断管制的困境与垄断定义的困难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对垄断模糊不清的定义导致了反垄断政策的“松”“紧”摇摆和艰难权衡,而反垄断判例中合理原则和本身违法原则的取舍运用,更进一步加剧了垄断定义和定性的模糊度。经济学家和法官们从接受亚当?斯密的垄断弊害论开始建立起垄断的观念,但是在偏离了亚当?斯密的国王授权的垄断的含义,将反垄断的对象扩大到经济垄断以后,反垄断政策的合理性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