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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与和谐社会主义构建

论文摘要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源头,其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决定了其强大的理论生命力。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的生动实践中,应该坚持、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从中汲取强大的理论力量。 本文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创立入手,通过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内涵的把握、挖掘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和谐社会的意义,针对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意义重大的收入分配问题,以社会主义劳动性质的研究为起点,以社会主义劳动力商品化为突破、重点探讨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关系,落脚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从而在建立和谐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自己观点和看法: 首先,提出马克思“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应该理解为包含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 然后,放松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假设,从而认为即便是国有企业的劳动力也具备商品化的条件; 承认要素凭借其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这实际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素与要素间的权利平等要求;在要素要获得参与收入分配的新形势下,不能建立一种劳动者在生产资料上一无所有的秩序;如果不是这样,实际就等于默视“资本”剥削的权利,就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意义上的按劳分配原则没有实现的条件;在劳动不能直接成为社会劳动的条件下,通过市场关系来实现按劳分配是唯一可能的形式。仅就其形式来说,按劳分配本身就表现为按要素分配。但“劳动本身就是生产要素之一,因此按劳分配本身就是按要素分配,或者说按要素分配本身包含了按劳分配”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们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实际是在还存在资本统治的条件下,如何构造对劳动更为有利的分配环境,并为最终向无资本统治的更高阶段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