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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的机制及其构建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

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从理论上说属于区域经济发展趋同问题,迫切需要结合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的实际进行理论的深化和拓展,尤其是深入探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趋同的一般机制和特殊机制问题。从实践上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加速转型,特别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加速转型,区域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区域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十分突出,迫切需要统筹和协调区域发展,以化解各种矛盾。基于此,本文试图以中国经济正在进行的两个重大转型为背景,以制度考察为视角,以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为灵魂,从区域协调发展的概念界定、机制探寻以及构建机制的制度创新等几个方面系统分析中国区域协调发展问题。 在全文的核心概念“区域协调发展”及其动态形式“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的界定上,本文通过把动态与静态、相对与绝对、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等结合起来,从多维的角度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进行了深刻而透彻的考察,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协调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实现区域利益的“分享式改进”或“共赢”,最终走向共同富裕。同时指出,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并非时时都要达到“效率”与“公平”的均衡,时时都要“共赢”,而是根据实际情况,一段时期突出效率,让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些、获利多一些;另一段时期突出公平,给另一部分地区补偿多一些,二者波浪式前进。只要从总体上看、从动态过程看、从最终结果看,各方面都得到了兼顾,那么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就是协调的,就实现了区域利益的“分享式改进”或“共赢”。这也就是“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含义和来历。本文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界定是独特而深刻的,抓住了区域协调发展的真实内涵,尤其是“分享式改进”概念的提出,是在“帕累托改进”和“卡尔多——希克斯改进”的基础上进行的一个创新,也可以说是一个新“范式”的发现。 在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探寻上,本文首先在综述和回顾区域经济趋同的各种理论的基础上得出,尽管达到国家和地区间人均收入的完全平等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各种区域经济趋同理论实际上分别从正面或反面都为我们揭示了在长时期中趋同机制和力量的显著存在。这里,既有经济发展本身的趋同力量,更有制度设计的趋同力量,其中完善的市场制度安排和合理的政府政策干预是导致区域趋同的最重要、最深层次的力量。可以说,能够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区域协调发展的最一般机制是把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政府干预机制相结合,而不是只偏重于哪一方。在这些机制共同作用下,区域之间是能够趋同的,尽管趋同的真实轨迹很可能是一个曲折的“倒U型曲线”,也就是非均衡协调发展。由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