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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规制改进研究

论文摘要

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受城市发展走向的影响巨大,不仅城市旧有功能的外迁和城市新生功能的落户,会造成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迅速波动,一些外来投资主体在城乡结合部所进行的非农开发利用也有着很大的随机性。城乡结合部是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矛盾最为复杂、尖锐和集中的地带,与这一地带土地利用有关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章模糊而又复杂,它们影响现在和将来的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与效率。从“十一五”到2020年正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综合实力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GDP翻两番,工业化和城市化基本实现。也就是说,在人口继续增加的情况下,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还要加快,所以继续占用耕地是不可避免。这一过程中土地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东部要率先实现现代化,中部要崛起,西部大开发,东北要振兴,基础设施要跟上,新农村建设要推进,几乎所有地区都有加快发展的用地需求的“正当理由”。从“十一五”到2020年,十八亿亩的耕地总量控制是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要守住耕地面积18亿亩,我们必须正视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的动态性和农业用地被占用的不易逆转性之间的矛盾。为达到这一目标变量,中央政府必须弥补现有土地规制的内生缺陷,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促使地方政府节约集约用地。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并不十分合理,存在着土地利用的机制扭曲。其中既有产权上的问题,也有政府管理上的问题,更有如何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的问题。这些都导致了土地关系中,各方利益主体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较弱,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升。论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现在的土地制度与规制体制,接着在分析了城乡结合部土地配置过程中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和博弈模型后,着重论述了怎样改进现有规制体制,使规制富有效率,使制度引起的交易成本最小化。论证在土地交易市场上引入市场机制,防止规制引起的土地价格扭曲。从我国现实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为着眼点,提出区域区别对待的土地配置方式等规制改进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