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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经济学分析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99%(2009年)。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义务教育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在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情况下,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基本服务的均等化,解决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短缺的突出矛盾的题中之义。2010年教育部出台相关文件,把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基础教育领域的头等大事来抓,并制定了基础教育地区和城乡均衡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本文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作出的相关探讨和研究。本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和社会需要出发,对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行阐释,把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支撑体系,然后考察并分析我国义务教育的历史性政策演变过程,从中总结问题,寻求启示,进而采用纵向和横向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我国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的现状,从中央和地方政府,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基础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和具体政策层面,从经济的角度探究我国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现状的深层次原因。最后借鉴美日韩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较好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现行政策,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在建国以来基础教育发展历史进程的阐述,对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历史和现状时序变化的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分析认为,从经济层面上看,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现行的教育体制,具体表现为教育财政体制和管理体制上的财权和事权的失衡;从国家层面上看,国家政策体系的不完善体现为教育经费连年不足且缺乏投入的稳定性,教育经费三级支出结构不合理,教育政策变动过于频繁,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失;从地方层面上看,地方政府义务教育预算体制不健全、预算约束力软化,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平衡压制了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税收政策不完善,基础教育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和投资激励机制,当前“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仍然未能充分解决教育投入不足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矛盾。在借鉴美日韩等国家基础教育发展政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推进我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应制定和完善教育法规,明确政府基础教育投资主体的地位和责任;在以政府为主要投资主体的前提下,完善教育财政和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建立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具体体现为细化“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投资体制,打破“县级”政府的管理壁垒,建立有利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和升学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现行的县级政府的教育治理方式;强化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的财政监管制度;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