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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M·布坎南宪政经济思想研究——基于制度一般性视角

论文摘要

制度,一直是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上的成功,是以削弱制度本身的一般性含义为代价的。交易成本并不能成为一般性制度选择的基础。制度研究的发展应既能包含制度的一般性含义又能使对制度的讨论具有充分的实证性。本文从制度一般性视角对布坎南的宪政经济思想进行研究,认为布坎南的宪政经济理论不仅能使对制度规则的讨论具有一般性含义还能兼具实证性,但实证性讨论的不足以及理论自身的逻辑矛盾使布坎南的理论陷入了困境。布坎南的研究最初能在公共选择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于他敏锐地察觉到了市场中的私人选择与政治决策这两个领域的研究在方法论上的不一致。对人类行为进行立宪与执行的两层次划分后,布坎南将经济学方法论应用于政治决策领域对制度选择进行研究,从而在立宪层次展开讨论,这使他的分析具有了一般性,也是他的成功之处。同时布坎南视市场为既定而将之忽视,使立宪层次的讨论集中于政治领域,造成了自身理论实证性讨论的缺乏,而未将市场纳入立宪层次的讨论也造成了他理论自身的逻辑矛盾。本文通过对布坎南宪政经济思想的分析,得出结论:布坎南对人类行为的两层次划分既适用于政治领域也适用于市场领域。本文的意义,就是要将对宪政经济的研究视角从政治决策领域重新转回市场领域,从上层建筑回到经济基础,以期使对这一理论的研究能够有更多的实证讨论,以弥补该理论实证性的缺乏和逻辑上的不足。解释市场对规则的选择需要布坎南所创立的宪政经济学,而布坎南的宪政经济学则应将其理论扩展到市场对规则进行选择的领域中,进行具体的讨论,并最终完成其对经济学的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