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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责任研究

论文摘要

“新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了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了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责任的重心。然而,在中央政府加大了对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同时,地方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却出现了“挤出效应”。单方面增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并不能实现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最优水平,也进一步加剧了义务教育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因此,研究如何划分各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责任,才能既能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充足性,又能激发地方政府投资义务教育的积极性,有重要的意义。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通过义务教育委托—代理模型和因素法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模型,利用博弈分析和计量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上的责任划分问题。通过将“政绩评价”这一因素引入农村义务教育委托—代理模型,本文推导出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问题上的最优合约。通过对该最优合约的分析,本文研究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问题上的博弈,由此得出的结论认为:中央政府需要降低对经济建设的政绩评价,以减少地方政府投资义务教育的机会成本,从而诱使地方政府增加其在农村义务教育上的财政努力水平。依据2010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的相关数据,利用因素法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模型,本文模拟测量了各省(市、自治区的)的义务教育财政资金需求量和义务教育财政供给能力,进而模拟测算出中央财政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金额。确定了各级政府各自承担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金额,也就量化了各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责任。本文研究发现,需要中央政府财政补贴的地区主要为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而山东省、广东省等经济发达地区因中小学生数量基数大的原因,也需要中央政府提供一定的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