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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重塑—临河县土地改革研究

论文摘要

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在我国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关于这一课题的研究一直是中国近现代史以及中共党史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且时间跨度大,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因而各地土地改革也就不同程度的带有其独特性。河套地区自古以来农业就十分发达,有“黄河百害,唯富一套”、“天下黄河富河套,富了前套富后套”之说,历史上临河县又是一个汉族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这一地区的土地改革不仅有着很多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殊性,同时在绥远省土改中也十分具有代表性。临河县土地改革,1951年6月至1951年12月底为土地改革的准备阶段,主要包括绥远省土改总方针的提出、减租调地运动、开展土改典型试验等几个重大事件;1952年1月至1952年2月为土改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公布具体实施方针、明确组织报告制度、宣传政策、划定阶级和开展分配等重大事件。本文在对临河县土地改革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把土地改革研究同群众心理分析相结合,挖掘各阶层面对土地改革这一深刻变革时做出各种行为的深层次动因。同时论文研究的角度不局限于历史学,从心理学方面对新中国历次运动总是存在各种左的错误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左的错误之根源的深入思考。除此之外,论文还将临河县土地改革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土改做出横向比较,进而总结出临河县土地改革的突出特点。经过土地改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生活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基层政权得到进一步完善,充实锻炼了大批基层干部;旧的陋习被改造,新的社会风气得到树立,整个社会面貌为之焕然一新,这些新的变化都是土地改革对河套地区的进行社会重塑的建构要素。应当看到河套地区的土改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仍然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一些正确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在土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过激的行为、部分地区中农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错误的扩大了打击面等等,这些问题所带来的教训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值得我们去反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