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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之“真”的哲学意蕴

论文摘要

在后世,“真”与“诚”常连用,表示真率诚挚之意。然而,在先秦时代,真自真,诚自诚,儒家多言“诚”,道家多言“真”。实际上,“真”之名首出老庄之书,其哲学意蕴尤为《庄子》所阐发并凸显。在《庄子》中,“真”及由“真”构成的复合词如“真宰”、“真人”、“真知”皆为庄子哲学的核心观念,“真”也与庄子哲学中的其他核心观念如“道”、“天”、“德”等紧密联系。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庄子贵真”“真”在庄子哲学中具有多重意蕴。首先,“真”与天、道相联系而具有本体论的意蕴。在这个意义上,“真”一方面表示事物的本然存在状态,以及葆有天性的存在方式,庄子所谓“真者,所以受之于天也”,便说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真”表示使得事物如其所是又内在于事物的道,亦即庄子所说的“真宰”,就其实质而言,真宰就是没有超越于天地万物之外的主宰,故庄子说“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其次,“真”与“德”相联系而具有德性论的意蕴。所谓“德者,得也”,德就是从道那里获得具体的规定性,就此而言,德亦含有本体论的意味,但是就人而言,当道内在于人时,便表现为具体的德性。基于自然的存在是完美的存在状态或方式而言,庄子认为“德在乎天”,从而要求修道者“法天贵真”。在庄子那里,体道之人和全德之人也就是真人。再次,庄子对“真”的言说也关乎到对“知”的言说,并提出了“有真人而后有真知”的思想命题,这就使得“真”(真知)具有了知识论的意蕴。“真知”一方面与经验之知、极物之知相对,一方面也与人们的一曲之见相对。对于前者,庄子主张超越经验之知,甚或忘却经验之知,方能闻道、体道和得道;对于后者,庄子一方面倡导“齐是非”,另方面又主张“以道观之”以超越一曲之见,从而获得真知。“有真人而后有真知”更多地与体道之知相关,意在说明人的存在境域和境界对于获得真知具有本体论的制约。由是可见,在庄子那里,真的本体论意蕴、德性论意蕴和知识论意蕴具有内在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