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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群居和一”的和谐社会理想论纲

论文摘要

荀子的和谐思想理论是在战国七雄相互攻伐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社会弊病。这种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包含有对孔子思想的继承,但是也有明显的突破。在荀子和谐思想的主线是根据礼设立人们的等级名分的差别以减少人们的争夺,同时凭借音乐的作用教化人民以善人心。以礼别异则能“群居”,以乐合同则能“合一”,以礼别异与以乐合同的结合就是群居和一之道。荀子的和谐思想理论的逻辑结构是很明显的,那就是从人的心灵和身体的和谐到人与人的和谐,从人与人的和谐到人与社会的和谐,从人与社会的和谐再到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终达到整个宇宙的和谐。透过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荀子敏锐地觉察到社会矛盾的根源就是人性之恶,人性的这种恶是人们之间相互争夺的精神毒瘤和邪恶推动力,盲目地信奉孟子提出的性本善理论抑制了人们对自身本性的反省,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人性之恶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为了修正儒家关于人性论的理论,荀子尖锐地指出人性天生就是恶的,人生来就喜欢相互争夺,并且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加,物质财富的增长速度逐渐的落后于人口的增长速度,这种失衡更加剧了人们的争夺。这种争夺进一步发展就是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国与国之间战争不断。为了制止人们的争夺,荀子认为根本的就是要改变人们的本性。只有改变了人们恶的本性,才能真正地达到和谐。为了改变人们恶的本性,就要充分发挥礼和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