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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论语》中的“乐”

论文摘要

《论语》中的“乐”,作为《论语》当中并不太为人们所关注的一个概念,往往在对于《论语》,对于儒家思想的研究中被人们所忽视。在更多的时候,众多研究者多将“仁”等同于孔子思想的核心和高原则,而夸大了道德理想和伦理责任的意义与作用,以致陷入了道德本位主义。通过对《论语》中的“乐”的重新解读与阐释,可以将“乐”这样一种情感体现和心理状态,经过具体理解和处理“知”与“仁”二者关系的过程,终与“天人合一”的和谐状态相统一,实现人之为人的高理想。《论语》中的“乐”,是一个有着多种含义的概念,而在其中,快乐、愉悦之意是其核心与根本。这种快乐、愉悦的情感首先是通过具体的对象产生的“乐”,而在通过不断的“知”的工夫修养,通过时时地对于“仁”的直觉体悟,上升到了非对象性的“乐”。这种“乐”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是作为人所能体会到的至乐。每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个体,只要遵循着“中和”与“生生”的原则,都可以从关于“乐”的体会中,获得巨大的收获。《论语》中的“乐”,以具体的文本为起点,以人生至乐为终点,将“乐”从以往的道德约束下释放出来,赋予了超道德的意义。在当代儒家哲学的复兴过程中,将儒家传统思想与具体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使社会中的个体能够获得大程度的发展,成就自我实现,是这种“乐”所带给我们的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