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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与独之间——庄子哲学的阐明

论文摘要

通与独之间,从哲学意义上来看,涉及到的是统一性与个体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与个别、共相与殊相的关系。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受到中外哲学家关注的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庄子是继老子之后,对道家哲学及其发展有着非常重要贡献的哲学家。就通与独而言,二者作为庄子哲学中具有重要意义的观念,贯穿并体现于庄子思想的所有领域。在庄子的哲学系统中,通与独之间作为其理论主题之一,是庄子的哲学理论得以展开的一条主线。论文从通与独之间的关系入手,通过对《庄子》文本的整体解析,在深入挖掘通与独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理论内涵与哲学意蕴的同时,进一步把握庄子思想的系统性、整体性。其中不仅包括对通与独二者内涵、关系的探析,而且包括对通与独之间沟通何以可能的追问,以及关于庄子对通与独进行沟通的方式的思考。通作为贯穿庄子整个思想系统的核心概念之一,以“道通为一”和“以道观之”为其深沉内涵,二者分别从存在的图景与把握存在的视域上展示了庄子对统一的存在形态的关注。由此,揭示出庄子之通所具有的二重涵义:一为存在之通;一为视域之通。相应于未始有物或者未始有封的本然形态和分化的现实世界这一存在图景上的分疏,存在之通亦表现为两重内容:一为本然世界中的浑而未分之通;一为现实世界中的分而齐之之通。同时,以“道”为终极本原,世界的原初之在与分化的现实之在作为世界的两种存在形态具有着连续性,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连续性亦可看作是通的体现。就把握存在的视域而言,通呈现为“以道观之”的视域之通。从本体论上看,分化的现实世界蕴含的存在之通所具有的统一性、秩序性,为分而齐之的视域之通提供了前提和根据,并使之得以可能。在庄子那里,“以道观之”既展开于物物之间,表现为“齐物”;也将宽泛意义上的物我关系涵盖其中,从而表现为“齐物我”。同时,对庄子而言,存在之通与视域之通本身亦呈现出其相通性。而独这一观念在庄子那里常用来表达个体性的规定。以现实之在为背景,庄子之“独”所蕴含的个体性原理既确认个体之独特性,又彰显出个体精神的独立。由精神之独所衍生的,则是情感层面的孤独的倾向。与之相应,“独”之展开既在本体论上以“德”作为个体存在的具体性规定,又在价值观的层面以“遗物离人而立于独也”之人为理想人格形态,而“自我”则一直贯穿于其整个“遗物离人”的过程中,同时又涉及达道的方式——直觉与体悟所内蕴的个体性。从形而上的层面来看,庄子以“道”与“德”作为通与独的形上根据,通过对“道”与“德”的双重肯定既展示了其对普遍、统一、整体的强调,又体现出其对个体之维的注重,而“道”与“德”的互动亦从形上层面展示出通与独之间的可沟通性。这一思维趋向显然继承了《老子》“尊道贵德”之说。相对于《老子》从形而上的视域来探讨“道”与“德”,庄子突破了其形上的考察方式,开始从形而上的维度向形而下的层面过渡,由此,通与独得以展开。就通与独之间来看,本然世界浑而未分,其间不存在区分、差异,它更多地表现为本体论层面的逻辑预设和价值论层面的理想形态。显然,在这一世界的原始之在中没有独。庄子对于独的论述则是基于分化的现实世界,唯其分化,多样、纷杂的存在形态才得以可能,独所体现的个体性原则才获得了其现实性。因而,通与独之间的展开,以分化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并内蕴着二者之间的张力和过渡。在庄子思想中,通与独确乎具有不同的涵义,并分别代表着对统一性的追求与对个体性的承诺。但通与独不可能是两个相互隔离、各自封闭的概念,因而,不可能把对独的理解当作对通的摆脱或者把对通的理解当作对独的取消。因为,如果没有通作为本体论根据,那么个体之独不仅没有相互之间进行影响、沟通的可能,而且独之个体则由于不具有延续性而终失去其现实性,从而使得独消失。相反,如果没有独,那么分化的现实世界以及“以道观之”之视域之通便不能存在,如同世界之原初存在之浑沌未分。“以道观之”无疑是以具有多样化、特殊性的独之个体的存在为其前提、预设的。勿宁说,通与独之间既是不同的,又是相互关联的。现实世界中存在之通内含独之维,视域之通以独为前提式的预设,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独就在通中”;而视域之通以超越分化、界限为目标,独亦以通作为其本原与指向,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通就在独中”。在分化的现实世界中,与对通与独何以可能的追问相关,在庄子那里,对不同之物(“独”之个体)以何种方式走向通的思考更为具体,并展开为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这几个维度之上。从物与物之间来看,庄子对物与物相互沟通的方式做了思考。具体而论,就静态来看,物与物之间的相互沟通体现在“立德明道”上;就动态来看,物与物之间的沟通更多地呈现在“以不同形相禅”之上。与之相应,物由其“独”而走向“通”。从物我之间来看,物与我作为相互区别、彼此对待的存在,如何从相分走向相通,庄子对此作了相关考察,认为物与我之间的相互沟通具有着过程性的维度,它不仅涉及到人对自身、他物之“知”,而且包含着人应当如何“做”的要求,这二者之间往往彼此相关、相互交融,并具体体现在以言称谓物、“以意致”之上,同时须坚持“以德为本”的待物方式,而后者又内在地蕴含着考察物之“变”的要求。从人我之间来看,以“群于人”为本体论前提,庄子在确认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沟通的基础上,肯定了“言”对于人我之间交流、沟通的作用,同时,又将交往过程中真正的沟通与交融,即内在的心灵相契、实质的精神沟通置于更为重要的地位,从而引入了“意”的方式。而对庄子来说,与人共处、交往既以个体之“独”为前提,又以达到内在精神沟通为指向,从而表现为由“独”走向“通”的过程。由此,个体在情感层面的孤独感得以消解,取而代之的是自身被他人所理解而带来的愉悦感。然而,在庄子那里,通与独的统一实现于逍遥之境:它既有对统一性的追求,又有对个体性的承诺,从而既表现为与天地万物合一的境界,又展开为个体的“独往独来”。就逍遥之境中“独”为前提式的预设而言,“独”就在“通”中。个体对逍遥的追求,以“道通为一”的存在之通为本体论前提和价值论的目标,以“以道观之”的方式超越分化、界限,从而走向与道为一的逍遥之境。就此而言,可以说,“通”就在“独”中。但是,可以清楚地看到,通与独虽然统一于逍遥游,但二者的沟通、统一,终又奠基于通之上:无论是在本源的方面,抑或在理想的规定上,通都被视为更为重要的方面,就此而言,通与独之间,显然通占支配地位。换言之,通与独之间的相关与互动,在总体上本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