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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由道生—韩非的道法思想研究

论文摘要

韩非,战国时期法家著名的代表人物,其著作言行被其后学编入《韩非子》一书中。《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有“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法家思想由来已久,并且一直与道家思想联系紧密,如管仲、子产、慎到、申不害等都曾将法与道联系在一起探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还将老庄与申不害、韩非合传,指出“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韩非继承了法家前期学者的道法思想,同时,他将道家的“道”、道家的人性观、以及道家的社会观等进行了重新解释,为其法治思想寻找到了哲学依据,其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念为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身为韩国贵族后裔,面对国家的日渐衰微,一直想寻求救国图存之路,他看到了新旧社会更替的必然趋势,所以他积极主张要适应这种变化,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理论大多不能让韩非满意,法家理论则是韩非看到的唯一希望。秦国的社会改革无疑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改革实践中成功的一个实例,但是秦国极端的政治制度却一直遭人非议。韩非在接纳法家理论的同时,不能不思考如何避免法家理论中的缺陷。法家思想的大优点是它富于实践性,并且,法家是先秦各家学派中重视个人价值实现的一个学派。法家的治国理论虽然在当时很实用,但在韩非看来其理论还不够系统和完善,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作为支撑,难以将它推荐给观念保守的韩国君主。因此韩非必须使法家理论的系统性得以完善,并为其找到深刻的理论依据。韩非综合了法家前人的思想理论成果,总结出法、术、势相辅相成的法治理论。并且,韩非继承了荀子“隆礼”、“重法”、“人性论”等思想,还在道家思想里面为其法治理论寻找到了哲学依据,在儒法思想结合的基础上融进了道家的思想,从而建立了一个由“道”——“礼”——“法”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也即“天道”——“人道”——“治道”相互渗透的思想。韩非认为“道”生万物,万物有其“理”,万理稽于道,法有其理,因此法由道生,这是韩非为法找到的哲学依据。韩非又指出,道生万物,人性亦由道而生,法是以人性为基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所以法由道生,这是韩非道法思想的伦理基础。因为法由道生,所以韩非认为君主应当依天道法则以法治国,即因顺人情而治,则国必治,从而实现天人合一,解决了道家“蔽于天而不知人”的问题。同时,韩非主张以法治国要公正严明,保障人的自由发展,既满足人的个人价值需求,又实现人的社会价值,使个人与社会和谐共荣,在这一点上,韩非的道法思想确有超越儒道之处。韩非的法治理论体系,综合了前人的思想理论,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成功帮助秦国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等级制,使重建社会新秩序得以实现,韩非不愧为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