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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名教而任自然——嵇康哲学思想研究

论文摘要

魏晋是一个混乱的时代,也是一个风流的时代。面对社会规范的缺失、社会道德的失范,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方案,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就是其中的一种。然而,由于文本和资料的缺乏,也由于各人解读的角度不同,对嵇康的这一思想的解释存在着分歧。 本文在吸取前辈们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名教”指外在的社会规范(包括社会制度和社会风俗习惯),“自然”指内心的道德观念。“越名教而任自然”就是要超脱外在的社会规范的约束,从自己的“本心”出发,以达到“是非无措”、“大道无违”的境界,这个“本心”就是嵇康理想的、与现实不同的道德观念。 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是接着王弼的“名教”出于“自然”讲的。按照王弼“崇本息末”的方法论,自然在时间上、逻辑上先于名教,当名教与自然发生矛盾时,必然要“越名教而任自然”。后来的郭象企图调节“名教”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提出了“名教”即“自然”的思想,反映了人们在冲突之后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的企图。 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针对当时“名实不符”的社会现实,否定了出于私利来行善所导致的道德虚伪,强调道德就是道德本身,要求从人的动机来考察其行为的善与不善,要求道德行为是出于本心,是自然而发的。但是,嵇康并没有严格规定“心”的内涵,这就容易导致把“任自然”理解为放任;他的倒退的历史观也使他在现实中找不到实现理想的途径;他认为神仙和圣人都是禀受“异气”,是命定的,一般人无法达到这样的高度,使神仙和圣人成为令人羡慕的对象而不能成为奋斗的目标,缺少理想人格来引导人们的努力,这些都是他的这一理论的缺陷。佛教理论解决了这些缺陷。佛教认为人人都可成佛,连“一阐提人”都有佛性,提出了“顿悟成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佛理,提供了道德自律的基础;通过因果报应,又把报应放在谁都无法见证的死后和来世,解决了道德的他律问题,确立了道德的后防线。 康德认为道德要达到的理想状态是“至善”,也就是“道德”与“幸福”的统一。但是,现实中得到社会承认——实现“富”与实践道德——“仁”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道德并不必然导致幸福。嵇康以“越名教而任自然”表达了自己选择“仁”,选择了理想的道德信念。他的临刑前三千太学生“请以为师”,他“顾视日影,索琴弹之”的从容都表现了他对理想道德的执着。 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启示我们:单纯的规范并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进行各种制度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对人本身的教育,以形成人的内在的道德信念,使人们自觉地按照规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