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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礼论研究

论文摘要

“礼”是荀子哲学思想的核心观念。本文选择从变革时期的秩序重建这一历史纬度来考察荀子礼论,力图通过分析荀子重礼的原因、背景、依据与内涵,探讨荀子哲学在先秦思想史上的历史地位与理论意义,以期深化对荀子哲学乃至于对先秦思想史的理解与研究。本文的基本观点是:荀子重礼是天命秩序崩溃后关于重建社会秩序的理论探索,是对先秦人道思想的逻辑承继与发展;荀子主张天人相分与性恶论,否定了外在天命与内在心性对于礼(社会秩序)的超越性地位,明确了礼的人间性、现实性品格,同时又以礼表道,确立了礼义之道作为社会秩序高原则的地位,从而建构起以礼为核心的思想体系。 第一章 天人观。天人观是荀子礼论的重要理论基石之一,本章重点分析指出,荀子礼论是天命秩序崩溃后对于重建新秩序的一种探索,是对先秦人道原则的逻辑继承与发展。从殷商时代天命对人的绝对统治到西周时期德性对于天命的介入,直到春秋时期诸子文化发展中人文精神的跃动,这是一个由神治秩序向人治秩序让渡的历史过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天命秩序逐渐崩溃,人的地位得到抬高,抽象的人性得到肯定与阐扬,人逐渐取代神而成为自己的主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天人之辨中天道原则向人道原则的转变。荀子提出“天人相分”,至少在理论形式上彻底摒弃了天命对于人世的绝对统治,实现了社会秩序高原则从天到人的现实性转换,从而为其重新构建现实的、人间性的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 人性论。性恶论是荀子礼论的另一个重要理论基石。先秦时期的人性之辨是天人之辨的逻辑延续,它通过对善的来源问题的深层探讨,为社会重心由神而人的转移提供合理性论证,从而为整个社会的以人为中心的运作提供本原性动力。在荀子之前,孟子倡性善,以善本于人性,源出于己之内心,并由此构建了以超越心性为基础的修身论与仁政的社会国家治理理论,这是对先秦“重人”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但是,性善论使得人心作为一种先验自在的绝对命令,至少在理论的形式上与天命一样,成为社会秩序的超越性命令。荀子以为,性善论否定了礼义、圣人的作用,因主性恶;但由于人性论本质上是以社会治理立论,所以荀子性恶论所关注的中心就并非是人性本身或善或恶,其意仅在于表明“礼义之善非来自人性,而是来自于圣人之伪”。性恶论在荀子那里并没有像孟子之心一样取得本原性地位:它在理论上仅是对于人性善的一种否定,从而为礼义的产生提供前提与动力支持。真正与孟子性善相应的,是荀子所谓的礼义之善。 第三章 礼义观。确立礼义为社会秩序的高原则:首先,荀子以道在心外、礼为道表,礼是道的现实实现与表征。道是荀礼的形上根据,但它不是超越现实存在的抽象概念,而是对当下现实生活的具体观照,是对社会统一性的人道的理解。荀子以为仅有少数人可以过众之伪而知道,所以,必须有一种途径使得不知道者能够明道之所在,或可以遵从之以达于社会治善的目的——礼正是这样一种可以使人明道之所在的表。其次,注意明表。荀子批评两种对礼的形式化理解:他主张法后王,反对对先王之道的形式化理解,这是对如何制礼的讨论;主张宗原应变,反对对礼法之制的形式化理解,这是对如何行礼的讨论。荀子以礼为道法互动统一的现实制度,主张尊道以制礼、明道以行法,而礼法并重的终目的又是归于礼义、合于道而达于治。后,确立礼为社会秩序高原则。礼作为道之表,它又内在地涵盖了道、穷尽天下之道而为“人道之极”。从这个角度上讲,礼实即是道,荀子也即由此意义上称言“礼义之道”。由于礼与道之间的如此同一性,所以荀子极力主张“隆礼”,以礼为治理天下的高准则。礼作为社会秩序的高原则,具体体现在荀子的礼治思想中。 第四章对礼义之道的把握。荀子以人性为恶、善在心外,礼义非由人性而生,因此,礼义之道的把握与实现,只能存在于主体向外的寻求。荀子以礼义之道合乎人性的需要,所以人可以接受礼义之道;又因为心能够“虚壹而静”以知道,所以人也可以把握礼义之道。由此,人性就具备了通向礼义之道的可能性,而“学”则可以将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个人对于礼义之道把握的过程,就是礼义之道由外烁入人心、人知之而以行道的过程,也就是荀子培养理想人格的所谓“成人之道”、即化性起伪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