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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至汉代儒学意识形态化历程批判论纲

论文摘要

潜在的教化功能,使文化在任何社会中都常被当作意识形态来运用。作为中国传统思想和文化主体的儒学,因其在这方面卓越的表现而成为中国君主专制社会的意识形态的主流,拥有超越于其它思想理论的话语霸权,而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道德伦理体系。这种特殊的理论品格和基本结构在华夏文明的“轴心时代”就已形成。儒家“内圣外王”的终极追求实肇始于孔子的“仁”“礼”互释。孟子之“王政”和荀卿之“礼制”各自承继了孔子思想之一面。“内圣外王”对于先秦儒家已经有了一种本体论的追求与取向。 多数情况下,争论是由于我们在不同的语义上使用了相同的语言,而非观点和理念的差异。本文对于诸概念的厘定正是为了避免因视角的差异而产生的误解。其中,重要的就是对秦汉社会性质的界定和对“意识形态”一词的说明。 先秦儒学虽然在孔子之后有了“心性儒学”和“政治儒学”的分野,“圣王”理想却是儒家共同关注的焦点,正因如此,“礼”在先秦时期就已内化为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从道德伦理到意识形态的性质的转变,使儒学的功能得以扩展,它同时具有了价值取向、意识形态、法律规范和国家宗教的社会功能。对于“儒教”之说虽存有争论,但儒学具有宗教的一些“可公度性”特征却是事实。正是在这一维度上,我们说先秦至汉代的儒学具有了“国教”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双重功能。 秦汉儒学的意识形态化历程是通过知识与权力的双向诉求来实现的。即,儒学以知识论证世俗君主专制政权的合理性,而君主制政权则以国家身份赋予儒学以国教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合法地位。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这一过程中尤为重要。儒学与君主专制的联姻,使得儒学的意识形态化和世俗政权的合理化存在走向了具体的操作层面,而相互牵制只是彼此做出的必要妥协。中国社会的钢性的超稳定架构由此形成,此后的儒学和君主专制正是在这种互限互依的张力中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