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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儒家智的直觉理论研究

论文摘要

牟宗三是现代新儒家中富思辨性与原创性的哲学家之一,他会通中西并于晚年构建起自己的哲学体系——道德的形上学。其哲学思想已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对其思想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智的直觉理论是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学体系的核心理论。牟宗三的道德的形上学主要以儒家思想为理论资源,所以本文对牟宗三智的直觉理论的研究限定在儒家智的直觉理论这一角度。牟宗三智的直觉理论的形成,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对康德哲学思想的分析,尤其对康德思想中物自身和自由意志概念的分析。认为物自身和自由意志在康德哲学里只是一个逻辑设定,所以康德不但不能稳住现象与物自身的超越区分,而且未能建立起道德的形上学而终走向道德的神学。这其中的关键是康德不能肯定人有智的直觉。牟宗三对康德哲学批判和发展的地方主要是将康德哲学里只是消极意味的物自身概念转换成一个积极的、价值意味的概念,并通过智的直觉可以被给予;同时将康德哲学里只是一个逻辑设定的自由意志概念转换成一个可以通过智的直觉呈现的概念,即等同于儒家心体性体这一概念。智的直觉理论在这里主要体现了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批判和发展。牟宗三以思孟——陆王心性之学作为理论资源,借用了康德智的直觉这一概念重新诠释儒家心性之学。他认为智的直觉在儒家的心性之学之中完全可以证成。本心仁体发出无条件的道德命令并通过智的直觉呈现出来,则这呈现的过程也即是本心仁体自我创造的过程,即自己把自己给予出来的过程,所以智的直觉是一个创造原则而非认知原则。牟宗三的道德形上学体系以智的直觉为中心,以两层存有论——无执的存有论与执的存有论为基本架构。心体性体发出无条件的道德命令通过智的直觉呈现出来因而开道德界,由道德实体扩展至存在实体开存在界,由此开出无执的存有论;通过良知(智的直觉)的自我坎陷开出知性,因而开出执的存有论,由此建立起完整的道德的形上学。道德的形上学体系是牟宗三中西哲学会通的思想结晶。智的直觉理论起着在中西哲学会通中的桥梁作用及在牟氏建构道德的形上学中的奠基作用。牟宗三以一种逻辑思辨的方式,使儒家的内圣心性之学成为可以通过思辨逻辑加以把握的学说体系,完成了对儒学的现代阐释。其智的直觉理论于深层次隐含着感应结构和相互主体两层结构。但其良知(智的直觉)坎陷说无论从内在义理还是事实情况都有不可克服的理论困难。对其困难的克服只有转换从上到下的纵贯格局,承认知性的独立性;并在肯认人性高层次的同时肯认低层次人性,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个人道德以外的公共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