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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心学实践原则之解构

论文摘要

阳明心学作为明代思想的主流之一,其思想的核心原则,强调“良知”的存在和功用,表现在实践活动中,就是围绕良知而展开的“简易功夫”。“简易功夫”一说继承于陆九渊,其针锋相对的目标,是朱熹理学“格之又格”式的繁琐,同时也强调“实践用功”,即反对玄思冥想式的重知轻行。因此“实践”是阳明心学的一杆旗帜,中文“实践”一词,也因阳明心学的传播而得到广泛认知和应用。而围绕着实践展开的心学主要理论原则,也成为了学界的研究热点。但是阳明心学的“实践”范畴,并不能够直接等同于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范畴”,也与德国古典哲学当中的“实践”范畴,存在不同的侧重点。这些区别,既源于阳明心学本身与以上其它理论体系的不同;也源于中西方哲学传统中,理论倾向的各异。阳明心学的主要实践原可以概括为“存理去欲”、“知行合一”、“致良知”三个命题。而这三个原则,是王阳明根据自身不同阶段的生活实践和理论总结所得,有着深刻的实践来源,且深受了当时条件下各种理论思潮的影响。当然,三大原则也有着严格的内在逻辑联系,这种逻辑联系可以总结为一种不断的“归一”过程,即“存理去欲”与“知行合一”后都归入了“致良知”的过程当中。阳明心学虽然倡导“简易功夫”,但是其实践理论,是在王阳明本人高度思辨,且历经生死磨难之后,才得出的极具概括性的原则。在对实践原则的理论渊源和结构范畴进行追溯和解构时,将心学的思想理论放入到中西哲学比较,以及中国哲学自身不同体系之间的比较研究当中,我们可以较为准确的把握心学实践原则本身的理论意义,同时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实践原则对于阳明心学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是阳明心学广泛传播且显赫一时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