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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阿特弗尔德的生物中心后果主义研究

论文摘要

罗宾·阿特弗尔德的生物中心后果主义是对保尔·泰勒的生物中心主义的新发展。它在理论上继承了传统伦理学的后果主义,突破了传统后果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和“主客二分”的哲学认识论,为认识环境哲学和生态伦理学的现代发展趋势提供了一个范例。罗宾?阿特弗尔德是在全球环境保护运动的深刻的社会背景推动下,走上环境哲学研究的道路。他合理地划分了人类、动物和植物三者的道德关怀程度。人类与动物享有相同的道德关怀程度,前两者的道德关怀程度大于人类给予植物的道德关怀程度。罗宾?阿特弗尔德的生物中心后果主义,提出并确证的核心概念是生物利益,为动物权利论者提供了权利的理由和根据,也为保尔·泰勒的动机论的生物中心主义提供了逻辑的补充。生物中心后果主义评价尺度的三个优先原则:即高级生物优先、濒危生物优先、整体生物利益大者给予优先。这大限度地保护了生物利益,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生物中心后果主义的个体论,对生态中心主义的整体论进行了颠覆;弥合了“功利原则”与“平等原则”的内在矛盾;在实践中对生物利益的取舍具有强可操作性。罗宾·阿特弗尔德的生物中心后果主义的重点,不在于构造一种环境道德理想,而在于解决人与自然尖锐矛盾的道德手段与调和原则。它以生物潜能、天性的实现,作为新的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标准;将“可持续发展”关于代内代际利益的讨论扩展到了生物层面;为在环境安全的意义上援助贫困国的人口提供理论支持;也为保护生物的多样性提供了内在价值的环境伦理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