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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惯例及其变动性——基于库恩范式论的新理解

论文摘要

自从Stene在1940年首次引入组织惯例的概念,社会科学的多个领域都对其进行了相对深入的研究。学者们将研究的焦点放在了“组织惯例的内涵”和“组织惯例的变化观”这两个问题上。传统的研究者看到了组织惯例在提高企业效率上的作用,将其譬喻为个人习惯、程序和基因,强调了它的稳定性,并进一步认为它是固定不变的,即使发生变化,也是在外力作用下被迫发生的改变。这种仅从理论上得出的观点是片面的,在实际中,当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有些组织惯例会表现出对环境的适应性,会作出相应的调整。理论不符合实际说明了传统理解的局限性,本文便是要突破这种局限性,库恩对范式概念从库恩Ⅰ和库恩Ⅱ两个层面上的解读让笔者看到了突破口。库恩Ⅱ是指科学共同体成员在共有信念的指导下进行的科学研究。共有信念为科学研究圈定了范围,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模型和解决问题的框架,这使得科学家可以在常规科学下对“自然界的某个部分进行深入而仔细的研究”。但库恩Ⅱ将新旧范式的转换看成是心理变化、共有信念的转变,故得出了范式间是不可通约的观点。库恩Ⅰ的提出解决了库恩Ⅱ理论上的缺陷。它将在常规科学中的研究理解为一种“我们”都积极参与和投入其中的实践。新范式是在旧范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旧范式的转换不是世界观的彻底改变,而是向新的生命形式的发展,由此不可通约性就不成立了。根据范式概念分为库恩Ⅰ和库恩Ⅱ,笔者也将组织惯例分为两个层面。与库恩Ⅱ相对应,组织惯例Ⅱ是为惯例的具体执行提供可参照的标准、原则和规范,传统的研究者仅看到了作为行为人行动的标准、原则的组织惯例,而忽视了行为人的实践性的参与和投入。由此,与库恩Ⅰ相对应,组织惯例Ⅰ是指惯例的具体执行是一种注入行为人专注力的积极努力的实践活动。通过行为人的实践以及在实践中的反思,规范、标准总是随着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改变,组织惯例的实践性使其成为了其自身变化的缘由,这是一种内生性的变化观。当环境发生变化时,组织惯例会作出适当的调整,但当仅作些许的调整无能为力的时候,一个新惯例就会出现替代旧惯例,新惯例是在旧惯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对旧惯例的扬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