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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神狂歌与刑天之舞——鲁迅与尼采的家族性相似

论文摘要

尼采对鲁迅的文学气质有较大影响,鲁迅的文学个性也与尼采思想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尼采与鲁迅都属于生命文化大家族的成员,两者在思想气质上具有家族性相似。尼采是18世纪末以后浪漫主义的一个极端发展,也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将浪漫主义对理性的反思、批判和对生命的崇拜,提升到一种新的高度,开存在主义之先河。尼采思想在他死后,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鲁迅在日本留学时期接触尼采。鲁迅对尼采的接受,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影响与接受,达到了一种强烈共鸣的程度。鲁迅不仅在各个时期都引用了尼采的语言,而且,直接借鉴尼采的文体,鲁迅初的杂文随感录,和尼采式箴言散文文体完全一致,因此,鲁迅也被看做是中国的尼采。鲁迅散文诗《野草》的篇幅比尼采的《扎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短小,但是,在结构上和风格上却完全相同,甚至在思想精神上,也有明显的交叉性。鲁迅杂文所表达的思想,许多地方近似于尼采的思想。尼采对世界、人生的理解是那种他所说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式:世界是不断生成的,是变动不居、生生不息的,充满了偶然和不确定性,并呈现出一种环形结构:永恒轮回。各种事物不断产生,不断灭亡,相同者能够重复出现。这是个充满矛盾、冲突的世界,各种意志、力量不断碰撞,永无止境。尼采认为,世界就是如此,不要用道德的眼光审视世界,而应该以生命意志和艺术的眼光看待一切。要彻底祛除叔本华式的苦难感和原罪意识,要像赫拉克利特那样,把世界看成是一种游戏,就像儿童游戏一样。在这样一个世界之中,人的真正价值,就是实现个人价值,也就是超人式的不断提升自我、超越自我。这种不断超越自我的人学理想,以意志力量即权力意志为轴心,同时伴随着激烈的否定精神。权力意志的实现不是静态的或和谐的,而是在不断斗争的状态之中。对斗争的强调,以至于使尼采颠倒传统的道德观念,以恶为善,以魔鬼自居,不断反抗一些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念。尼采的目的是要人们直面世界、人生的悲剧命运,拿出勇气和力量来,重估一切价值。尼采否定西方自苏格拉底以来的求知传统,也否定了现代知识理性及其世界观和人生观。没有普遍理性,更没有普遍真理,真理不是客观地存在在那里等待着人们去发现,真理是被创造出来的。不同的人总是依据自己的视角去观察事物,不存在永恒视角。真理和各种复杂因素有关,与个人意志有关,尤其是权力意志。尼采否定了传统基督教伦理观和世界观,博爱、爱自己的邻居等这些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观念,是不道德的,因为它遏制优秀的个人,把个人变成了一个毫无特性的群体中一员,抹杀了个人价值。所以,基督教道德是堕落、生命力衰退的表现。真正的道德是肯定自己、张扬自我的,是少数人的,是主人道德,是高贵的道德。否定自我,把自我混同于多数人之中,是奴隶道德,低贱道德。正是这种对西方文化及其传统的猛烈否定和反思,使尼采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鲁迅从青年时代开始,就认为世界是不断变化的,充满矛盾、斗争的,这种思想贯穿鲁迅一生。在五四以后,鲁迅以自己的小说、杂文和散文,不断表述这种思想。在鲁迅看来,不存在一个绝对和谐的一切圆满的世界,没有黄金世界,没有大团圆,人生——生命的路,是克服重重阻力的一种长途。就像“过客”一样,永远走在路上。鲁迅希望国人能够睁开眼睛看世界、看人生,抛弃黄金世界、大团圆的空茫梦幻,直面人生和世界。这种变动不居的世界体验,在鲁迅的历史感受中表现尤为明显。鲁迅不是那种简单的进步论者或进化主义,面对进步主义,鲁迅时常犹豫、怀疑,并表现出一种循环史观:过去的历史不断在现实重复。鲁迅的不断反抗乃至追求那种永远革命的精神,都和这种历史观有关。鲁迅追求的理想人格,与尼采具有本质性的相似。鲁迅崇尚强者,正如尼采崇尚超人一样。无论是早期,还是五四时期乃至三十年代,鲁迅所渴望的理想人格,往往都是以意志力量为核心品质,是力量型的自律人格。强调个人自我选择,超越大众或一般社会心理,勇往直前,无所畏惧。真理即自我的主观判断,伦理也是自我判断。如“精神界之战士”、“这样的战士”、“叛逆的猛士”、“过客”等完全和尼采超人的气质类同。狂人、疯子、傻子等形象,和尼采的酒神精神一致,同时,也是“叛逆的猛士”的精神照。尼采把疯狂当作反叛、战斗的必要品质。这些人物性格都具有战斗、反抗精神,在战斗、反抗之中,表现出自己不屈的生命意志。鲁迅喜欢战斗,战斗是生命力量充分的证明。在鲁迅的战斗精神之中,或隐或显地表现出一种以恶为善的倾向。鲁迅的狂人、疯子,尤其是宴之敖者,明显带有尼采式的魔鬼性格特征。鲁迅不止一次地说,自己思想黑暗,也是他的恶魔性格的外露。鲁迅改造国民性及对大众看客心态的批判,重要的内容是对驯服、奴性的否定、鞭挞,同时,也伴随着对中庸、调和人格的否定。这种改造国民性与尼采的改造人类的意图是相近似的,都是呼唤个体生命的反抗性和叛逆性,让个人变得更强大。两者都是试图以意志力量型的人格替换传统社会的忍耐、理性、节制、调和型的人格。但是,鲁迅在批判大众的时候,没有像尼采那样走得那么远,尼采完全否定大众,鲁迅则是矛盾的,他批判大众、蔑视大众,另一方面却又有对大众的同情,这种同情在于鲁迅吸收了拜伦式英雄的人道主义精神。鲁迅与胡适派知识分子的冲突,表现出尼采式生命意志与现代理性之间的冲突。在“三一八”惨案、人权论争、文学与阶级性等问题上,胡适派知识分子强调普遍公理,强调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提倡普遍公理即普遍价值,提倡永恒人性,而鲁迅却强调个人立场,个体生命的反抗精神。鲁迅看到的是胡适派知识分子向权势者妥协的心态,将他们看做是“帮忙”的。鲁迅否定普遍公理,他对普遍公理、永恒人性的批判明显带有尼采式认识论、人性观的色彩,所谓公理和个人意志是结合在一起的。鲁迅以文学的阶级性反对梁实秋的人性论,其意图不在于文学是否有阶级性,而在于反对永恒不变的人性。鲁迅对传统文化、社会现实的批判贯穿着一种“价值的重估”的精神,体现出昂扬、饱满的生命意志。鲁迅激烈地反对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中国的以家族制度为基础的儒家文化是吃人的文化,中国历史只是两种社会状态的循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鲁迅把中国社会看做是制作吃人的宴席的厨房,吃人现象无所不在。这和尼采对西方文化的批判、反思在精神气质上是一致的。鲁迅与尼采的相似之处在于强力激情的生命文化。这种生命文化精神也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源。道家文化是鲁迅生命文化精神的传统根基。鲁迅喜欢魏晋文章,喜欢魏晋时代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嵇康、阮籍等人。这种对魏晋风度的嗜好,体现出鲁迅对道家文化的偏爱。道家文化有不同倾向,一方面是主“静”的,一方面是主“动”的,前者节制、冷静、闲适、超脱;后者激情、冲动,狂放不羁。但是,在大一统文化压制、规范之下,道家文化的主动的、激情的因素被不断压抑、削弱,以至于被视而不见。鲁迅讨厌、反对那种主静的道家文化,却承续着主“动”的激情的道家文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