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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中自然规律观念的演变与科学发展

论文摘要

认识自然规律是科学的目的。相信自然规律的存在,相信人能够认识自然规律,是科学发展的关键。人们对自然规律内容和特点的了解程度,以及对认知自然规律的态度如何,对于自然科学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中国哲学中自先秦时期就有了明确的自然规律观念,表征自然规律观念的概念有“道”、“常”、“理”、“数”、“则”等。这些概念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在先秦诸子学说、天人感应理论、魏晋玄学、宋明理学四个主要哲学发展阶段中,它们的内容及特征是不同的。自然规律观念在各个时期的演变,给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同的影响。在先秦诸子学说中,自然规律观念—“天道”、“常”、“理”等逐渐确立了起来,但他们对于自然规律可知性和认识自然规律的价值的否定,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天人感应理论时期,自然规律观念的迷失,使谶纬迷信思想盛行,对自然的认识严重偏离了客观性的方向。魏晋玄学中的天道自然思想的复兴纠正了这种偏离,但它割断了自然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且同先秦诸子一样,否定了自然规律的可知性,对于自然界的探索容易产生消极情绪。宋明理学家提出万物有理,自然规律观念从“道”到“理”的演变,使其更加细化、具体化。理学家认为欲“明道德之善”须格“自然之理”,使自然科学在学术领域中有了一席之地,使自然科学在各个领域取得了明显地发展。但宋明理学终没能摆脱“以天道论证人道”的模式,科学没能获得独立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