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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科学的体制化进程及其对我国科学发展的启示

论文摘要

在过去的三百多年里,现代科学的发展,已经深刻地影响并改变着人类社会。现代科学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并以其体制化的集约规模进一步展现了力量,拓展了发展空间,为自身的发展创制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可以说,现代科学的体制化发展,是人类文明的一大创举,和学校、工厂、医院等人类文明的基本单元一样,科研院所等科学体制化机构,也对人类文明的进步起到了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科学的体制化进程也越来越表现出对制度创新的追求,举凡曾在世界科学中心立足的国家,都曾经在体制化进程中作出了自身独特的制度贡献,因此,要想成为下一个世界科学中心,必然要求首先在制度上取得突破,尤其在今日的“大科学”时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制度的创新,制度已不仅局限在为其提供保障层面的作用,更多的重点开始关注如何有效激励与促进科学的快速发展。立足于此,本文首先对科学体制化的概念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分析,在对现代科学体制化进程整体把握的基础上,以“现代科学的始祖”——英国皇家学会为例,深入剖析了现代科学体制化的微观机制,同时也分析了我国科学体制化进程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的历史发展并与科学发达国家进行对比,探讨得出一些可资吸收与借鉴的科技进步的经验与对策,以期为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提供理论研究的初步参考。综合科学体制化的全球概览与个案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从宏观角度看,第一,科研模式的选择应符合各国不同的发展路径;第二,制度的创新演绎了世界科学中心的轨迹;第三,新的利益格局促使科学与政治应寻求一种动态的张力平衡机制。从微观机制看;第一,经济的独立保证了科学组织的自主;第二,科学机构内部的调整要顺应时代赋予科学组织的要求;第三,改革是践行科学组织终极诉求的有力途径。以史为鉴,博采众长,针对我国当代科学体制化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策略建议:第一、打破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壁垒与资源障碍,实现人财物在国立与省属科研机构之间的畅通交流机制;第二、通过法律理顺学术组织与权力机构的职责划分,最大限度地保障科学家以及高等学府的自主性;第三、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中介组织作用,利用丰富的智力资源与信息汇聚优势进行高水平专业能力的拓展;第四、强化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原始创新力度,以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积极构建国家创新体系;第五、在进行当代科学体制化的进程中,应注重协调推进科技管理体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