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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理论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必然性

论文摘要

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质上是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结合。二者结合的关键,在于寻找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公有制理论的重新认识及我国传统公有制误区的形成原因分析,证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必然性。 第一部分对西方产权理论的简要评述。西方产权理论的核心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主要借助于两个概念:产权和交易成本。西方产权理论的要旨,在于说明私有产权是最有效的产权。因此,从根本上看,西方产权理论不能作为我国所有制改革的依据和指导。但是,西方产权理论,毕竟反映了具体的局部的经济权利与经济利益的安排,因而更适用于微观经济制度的分析。例如,它关于产权清晰界定、交易成本以及外部性等的分析为我国寻找和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第二部分,介绍和分析了作为我国所有制改革依据和指导的马克思的公有制理论,旨在重新认识科学意义的公有制,以坚定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对马克思的所有制的一般理论介绍和分析后,这一部分重点介绍和分析了马克思的公有制理论。马克思的公有制理论,是和他的资本理论密不可分的。从资本本性(生产性、社会性和超越出发点)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中,马克思得出了公有制必然要建立起来的科学结论。马克思指出,这种公有制,是建立资本主义时代成就基础上的第三个历史大形态。具体说来,马克思的公有制,是建立在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下的:一是从生产力角度,“社会财富充分涌流”;二是从劳动者个人解放程度,“个性自由”得到充分发展。对马克思上述公有制理论的基本逻辑的把握,使我们能准确地认识马克思对公有制的定义:劳动者个人所有制。 第三部分对我国传统公有制误区的分析。传统公有制走入误区,根本原因在于对马克思公有制理论的僵化理解,把不是作为资本主义替代物,而是和资本主义并行发展起来的、生产力还很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现实公有制等同于建立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基础上的未来公有制,并机械地理解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对立关系,犯了超越阶段的错误,由此在思想上产生了一系列误区:1、把公有制与社会主义简单等同;2、对公有制的定义忽视了社会生产力方面的规定性;3、把公有制的本质与公有制的具体形式等同起来。理论上的误区集中表现在了实践中的国有制实现形式中,给国民经济带来了直接的恶果:国有财产处于粗放、虚置、呆滞状态,国民经济几近崩溃。变革公有制实现形式势在必行。 本文全篇是围绕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必然性作论证的。第四部分着重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市场经济的要求、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使命、公有资产的营运过程等角度论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必然性。其中重点是市场经济的要求。这是从两方面分析的:其一,从所有制方厦看,市场经济下的经济所有权必须具备以下特点:1、独立性;2、分散性:3、依赖性。得出的结论是,除了私有制,以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分离为特征的公有制形式也可容纳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其二,从所有制实现形式(产权制度)方面看,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必须是:1、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利;2、要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必须明确界定:3、要根据其权能进行制度性分工。传统的国有制,恰恰与上述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必须用新的多样化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