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中国劳动收入占比变化的制度解释:1952-2009

论文摘要

本文旨在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中国劳动收入占GDP的变化进行解释。合约是制度分析的基本单位,也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本文首先利用“支出倒推法”核算了1952-2009年中国要素收入分配格局,发现从1952到2009年中国劳动收入占比呈现倒U型变化。合约治理分为两个阶段:签约前治理和签约后治理。劳动收入占比变化主要由签约后治理模式决定的。即,劳动收入占比由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决定。笔者根据主要劳动合约的不签约后治理模式把中国经济发展分为三段不同的历史时期,利用“理论预测法”解释了中国1952-2009年的劳动收入占比变化。1952-1978年为中国的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劳动合约主要是国家资本主导的劳动合约,这种合约由国家为个人提供保障(抵押),是一种终身制的无风险劳动合约。合约的剩余控制权由“组织”掌握,劳动收入理论上来说可以降到维持生存的工资水平,劳动收入占比较低(均值58%)。1978-1995年为中国的承包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后,劳动合约由单一的国家合约,转变为企业承包合约、农户、个体户、小型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共存。主要的劳动合约是企业承包制。相对于国家合约的其他劳动合约,此类合约中劳动者的剩余控制权提高,劳动收入占比增大(均值59%),并且波动较小。1996-2009年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期。民营企业的雇佣合约发展迅速,并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劳动参与模式,提高了劳动者参与市场生产的机会,劳动收入的绝对值上升。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改革,国家终身合约数量大幅度减少。整体来看,资本主导的劳动合约称为主流,资本方在合约治理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劳动者的权利地位迅速下降,劳动收入占比下降(均值52%)。根据本各个阶段不同劳动合约的特征和构成比例,笔者推断了各个阶段的劳动收入占比变化,发现真实的劳动收入占比变化和笔者的推断基本吻合。为了进一步验证本文的解释,笔者利用统计年鉴的宏观时间序列数据以及上市公司的微观面板数据对本文推论分别进行了计量分析,都验证了本文的推论,证明本文的解释是可靠的。最后,本文从宏观制度环境、合约治理模式和个体意识形态角度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