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研究——以广西两村为例

论文摘要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以机械化为典型特征的化学农业向前推进,与农业有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生物多样性锐减问题日益严重;以化肥、农药广泛使用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导致土壤生产率下降、环境退化,使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遭受挑战。在此背景下,生态农业是未来农业的发展出路已成学界共识,并吸引来自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环境经济学等诸多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关注。但由于农业一直是“靠天生长”的高风险弱质产业,因而生态农业作为新的农业发展方式,其对于生产主体的高风险性更是自不待言。如何实现农户与其他乡村社区参与主体在农业生产中风险与激励相容,是发展生态农业所面临的难题。“社区参与”是政治学中的一个特定概念,它通常是指一定地域的居民群众、民间社团及其它非官方社会组织(通常不包括纯粹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作为参与主体,以某一项目为依托,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有目的的活动。有学者认为它是公民承受其权利和责任的一种自愿行为的形式,从这个意义来说,它有明显的非官方性,自治性等特色。而生态农业是有利于农业产业升级的有益事业,有很强的正外部性,无疑可视为社会公共事务,同样需要相关利益者作为主体,参与其中。“期权”是经济学中的一个专业术语,它是指一种机会权利的买卖,即一方在向对方支付一定风险补偿(类似一定数额的货币或类货币等价物)后,即拥有,可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获得相关价值的机会权利。本研究尝试结合“社区参与”和“期权”上述两概念,来讨论生态农业的发展问题。据此,本研究将“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界定为相关利益者以风险分担的期权交易方式为一定地域的村社内农户(或通过合作组织)提供社会资本,发展乡村生态农业。综观学术界对生态农业发展问题的研究,国内外学术界多认为生态农业发展不足的重要原因在于农户及所在村社相对弱势,权利不足。另有学者将生态农业发展与乡村治理相联系,认为提升农户及所在村社的能力是破解生态农业发展不足的有效路径。而对于如何提升农户及所在村社的能力,驱动生态农业发展之对策有二:其一,政府向社区合作组织“赋权”,即通过增加农户及所在村社的权利、能力、权力和自由,有效驱动社区成员参与生态农业,自下而上(有别于政府以行政权力强推)地从社区层面弥补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其二,以村社为基本单元,以城乡合作方式,引入城市消费者、合作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村社生态农业,扩大社会资本,实现农业的可持续生产,这被认为是建设生态型农业的有效途径之一。上述两种研究,无论是“赋权”说,还是“多元主体参与扩大社会资本”说,存在共性价值:一是,均以扩大或提高农户权益为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二是,以扩大社会资本(包括技术、组织资本、营销网络资本等)作为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效助推力。但已有研究,尚留有值得探索的空间。它忽视了“权”和“社会资本”两者之间的联系。因为政府赋予农户的“权”,如因家庭承包而获得的农业生产经营权,是一束权利束,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权”的分割、让渡与“社会资本”的趋利流动是一个社会必然,两者的结合也是市场不断深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本研究着眼于已有研究成果,从两者结合的角度出发,将期权理论引入生态农业风险分担的分析框架,试图探索一种新的发展生态农业的有效思路,即研究农户将政府已赋予的生产经营权之一部分分割,在产、供、销过程中让渡权利(生态农业生产投入机会)给市场,以社区为载体,引入多个利益相关人,以期权分担风险为交易方式,获得社会资本,发展生态农业。本研究认为:农户手中的生态农业生产“投入机会”,也是一种权利,可以期权方式交易,即农户卖出生态农业生产“投入机会”,获得风险补偿(补偿不局限于货币,还包括技术、社会关系、营销网络、组织资本等形式);其他参与者购买“投入机会”,获得未来可能的生态农业发展衍生出的多功能价值。当它作为一种资源要素,投入市场用于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交换,会以风险补偿方式使农户获得技术、社会关系、彼此的信任和营销网络的扩大等等社会资本,这些扩大的社会资本进而能调动农户,着眼于不同利益,和其他社区参与主体,一道积极参与、发展乡村社区生态农业。这是本研究与上述已有研究在关于农户的“权”、期权交易、社会资本之间的关系之理论上的不同之处。目前,尚未见到以分担风险的期权交易方式运作“投入机会”(农户所有)扩大村社内农户社会资本,推动乡村生态农业发展为内容的“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研究。但广西X县Y村、Z村从2005年开始,至2010年,进行了“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的五年有效尝试。该实践主要是“权”(农户拥有)与“社会资本”(利益相关人拥有)以期权交易方式交换,来发展生态农业,即相关利益者以分担风险的期权方式运作“投入机会”(农户拥有),为一定地域的村社内农户(或通过合作组织)提供社会资本,发展乡村生态农业。因而被分解为三部分:首先是分担自然风险的期权交易运作,包括分担自然风险的期权交易方式“育种与技术推广”;与之相关的期权交易方式“农户田间学校”,即一方面农户通过卖出手中所拥有的一项生态农业生产“投入机会”(技术采纳机会)给参与主体,由此参与主体可以在未来以一定价格获得生态农业的相关多功能价值;另一方面,参与主体通过购买农户的一项“投入机会”,提供给农户有机技术推广、技术补贴、城乡社交、信息等,维护有机农产品生产网络正常运行。这对农户而言,是获得了所需的社会资本注入。这样,通过一套自然风险分担的期权交易组合,运作“投入机会”(农户所有),扩大农户的社会资本,生态农业生产发展起来。其次是分担市场风险的期权交易运作。包括分担市场风险的期权交易方式“共同购买”;与之相关的期权交易方式“庆丰收”,即一方面农户通过卖出手中所拥有的一项生态农业生产“投入机会”(市场参与机会)给参与主体,由此参与主体可以在未来以一定价格获得生态农业的相关多功能价值;另一方面,参与主体通过购买农户的一项“投入机会”,提供给农户有机技术推广、技术补贴、城乡社交、信息等社会资本,维护有机农产品生产网络正常运行。这样,通过市场风险分担的期权交易组合,“投入机会”(农户拥有)与“社会资本”实现了交换,农户有条件采用更广泛的途径配置生产资源要素,进行生态农业生产。第三是分担制度风险的期权交易运作。包括分担制度风险的交易方式“第三方融资”;合作社组织进行的期权管理;政府行政机构及所属部门的期权化使用资源,和与之相关的期权交易方式“社区基金管理”,即一方面农户通过卖出手中所拥有的一项生态农业生产“投入机会”(组织合作机会)给参与主体,由此参与主体可以在未来以一定价格获得生态农业的相关多功能价值;另一方面,参与主体通过购买农户的一项“投入机会”,提供给农户所需的社会资本,维护有机农产品生产网络正常运行。这样,社区合作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环境NGO组织通过制度风险分担的期权交易制度组合,运作“投入机会”(农户所有),扩大社会关系网络的力量,保证了生态农业的发展。广西X县Y村、Z村五年“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实践的作用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参与各方形成了一个利益相关人期权权利关系结构,最小化了消费者与农民家庭农业生产对接的交易成本;二是参与各方以期权为纽带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生态农业生产、经营盈利模式,获得了成本节省效益;三是参与各方不断增长了支撑生态农业发展的关键资源能力,从而得以确保资源要素不断投入交换,得到有效配置。由此,食品安全、环境健康、农户增收、城乡互动等生态农业发展的目标,也得到实现。最后本研究依据前述广西X县Y村、Z村五年“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实践,分析了以“期权”方式增大农户社会资本的“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之具体内涵:一是“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作为一种多元分担生态农业生产风险的期权交易机制,是产、销融合的城乡合作;二是“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实质就是参与乡村社区主体和农户共同形成一个有效配置资源要素的期权激励、约束体系;三是“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长期执行后,会成为人们的文化多元互动载体,进而实现农民家庭农业生产的分散组织化。由此,得出本文的核心观点:以“期权”方式增大农户社会资本的“社区期权参与生态农业”是一种切实能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可供选择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