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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融资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民营经济是完全依靠市场规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以赢利为唯一目标;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其产权关系是比较清晰的;民营经济具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分配和激励机制。民营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壮大不是由国家计划来引导的,而是主要通过市场引导的,它和国家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是一致的。民营经济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在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繁荣市场经济,促进就业,增加税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以及促进我国经济制度的变迁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民营经济融资的实现依靠融资制度。融资制度对经济发展发挥重大作用主要依靠融资结构和融资效率。融资制度的功能主要在于,依靠预期的交易规则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各自的交易目的,并降低交易的各种风险,进而促进市场主体的发展。反观我国的融资制度,其在融资结构、融资效率上都不能适应民营经济融资的需要,如在降低交易成本、价格发现、风险转移等方面都无法很好地促进市场主体的发展。因此,我国融资制度创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民营经济则可以从融资制度创新中获益,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 西方国家企业融资理论发轫于M-M理论,之后它发展成三个主要流派,即企业融资的委托—代理理论、企业融资的信息传递理论以及企业融资的控制权理论。我国学者对民营经济融资问题也进行了很多的实证分析,并得出了一些很有参考价值的结论。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主要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即民营经济萌芽阶段、波折发展阶段、高速发展阶段。 在萌芽阶段,国家承认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但对私营经济还是没有给予正式的承认;国家也制定了一些有利于民营经济融资的税收、金融政策,但都是政府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模式。内源融资是此时的主要融资方式,银行信贷只是一种补充方式。 在波折发展阶段,国家承认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国家继续创新有利于民营经济融资的税收、金融制度,此时政府主导型制度变迁模式依然明显。1989年之后民营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处于波折发展之中。 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后,国家明确规定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在税收制度方面开始将民营经济列为和国有经济对称的市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