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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对县乡财政影响研究

论文摘要

农业税作为一种在农村征收、来源于农业并由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赋,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之久,并一直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三农”问题解决的需要,农村税费改革势在必行。我国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虽然在保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但是取消农业税后进一步削弱了地方政府的收入,以农业为主的县乡财政收支矛盾趋于尖锐化,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业县,财政收支矛盾更是进一步加剧,成为影响基层政权运转的因素,也有可能成为推动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因素。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将遵循“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采取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将定性检验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及多学科交叉的分析的方法,详细分析农业税取消对我国县乡财政的影响以及引发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内容与框架、研究方法与创新以及相关理论回顾;第二章主要介绍县乡财政与农业税的一般理论。在本章中简要介绍县乡财政的含义及其形成以及其地位和作用,同时也介绍我国农业税的历史变迁与取消农业税的意义,并介绍取消农业税后我国的财政结构;第三章将分别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农村公共产品、县乡财力差距、债务等多角度分析农业税取消对县乡财政的影响;第四章以xx县为例,通过分析该县2000年到2007年的县乡财政数据分析农业税取消对该县财政的影响;第五章是全文的重点。重点研究农业税取消后应对措施,包括:1、分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推进政府转型,加快建设公共财政;2、精简机构,缩减供养人数;3、发展县域经济,扩大税源,提高县乡财政自生能力;4、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在这一节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规范县乡政府与上级政府的事权,加强县乡政府的财力,实现事权与财力相匹配;规范县乡财政的收入与支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继续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债务风险;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预算体制,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督,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省管县”、“乡财县管”的适合本地实际的财政体制;5、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涉农税制体系;6、制定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7、逐步完善和执行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机制;8、深化财政改革的相关改革措施,包括: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创新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解决供求矛盾;完善民主监督体系;理顺乡村关系,完善民主选举;进一步完善财税法律体系;建立有效的税收合作协商机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土地流转的适当形式。最后总结本文的局限性并指出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为其他方面更深入的研究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