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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约束下的工业化战略与中国农村治理

论文摘要

参照已有文献对原发型工业化国家和后进型工业化国家的区分,也观察到众多后进型国家在工业化早期农村公共品提供中的短缺、结构性偏向与政治发展滞后的并存,本文讨论了农村治理内生于工业发展战略的逻辑。与原发型工业化国家不同,后进型国家在受内外冲击下发动的工业化往往面临着民族资本发育不足的问题,为此政府不得不通过直接投资或资本转移的方式直接推动工业发展。问题在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后进型工业化国家的这一选择都往往受制于财政能力的约束,鉴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为工业积累的任务就不得不投向农业和农民。为此,决策层在主观上不仅渴望农业生产的较快增长及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希望转移更大的比例投向工业。然而,历史遗留的农业生产方式,由农民自发选择的消费和积累决策与这一需求往往是矛盾的,基于这一现实,政府不得不选择直接干预农业生产经营和产品分配。中国实现这一战略任务的具体政策与众多后进型国家(特别是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并无本质的不同。为推动农业较快增长,在调整农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础上,中国政府在工业化早期也选择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对农业增产有显著贡献的公共品提供上,而忽视对与农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短期内对农业增产可能无直接影响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提供。同时,由于通过民主协商和自由市场方式无法实现高积累的目标,在实施有偏的公共品供给的同时,决策层还会选择通过自上而下的政治控制干预产品分配,以尽可能多地为实现为工业积累的目标。换言之,中国政府大体上是在依据农业投入要素产出弹性的大小来决定对农村经济治理干预的力度,再依据农业剩余转移比率的需要干预政治治理。理论和经验研究对上述逻辑提供了支持。本文理论研究表明,在财政约束背景下,由工业优先增长目标决定的农村经济治理遵循以下逻辑:政府倾向于支持那些对农业增产有更显著贡献的公共品供给;与此同时,由于决策者在扩大转移比率和扩大农业再生产以增强农业剩余转移基数的权衡,农村政治治理也存在一个低于经政治赋权后由村民自主决策的政治治理水平的内点解。采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及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数据,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大体支持本文由理论模型导出的有关中国农村经济和政治治理的结论。任一政策都有它的后果,中国农村治理的这一治理模式也不例外。当居民经学习和交流发现,决策者实施的这一战略所产生的后果与自身需求不符时,必然会在其态度和行为上有所反应。基于这一逻辑,文章还探讨了中国内生于工业发展战略的农村治理模式对农村居民政治态度与政治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尽管总体上中国由工业优先增长所选择的经济和政治治理都与经政治赋权后由农村居民自主选择的结果有所不同,但当决策者因社会压力而调整对农村治理的举措时,农村居民的政治态度相对而言都会更为积极,这使得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居民的政治态度总体上呈现出三个波峰。同时,由于公共生活空间受限,包括选举在内的一系列制度性的政治参与对决策的影响有限,因而除了常见的日常抵抗和依法抗争外,农村居民主动参与基层自治选举的积极性也相对不足。基于上述研究本文最后指出,与一般认为的工业反哺农业的触发机制不同,本文发现随着工业自身积累能力的增强(从而财政约束逐步放松),仍由工业部门作出的决策往往会忽视对农业部门的关注。基于此本文认为,要在中国的背景下实现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的和谐发展,如想避免由社会冲突推动的自下而上的变革,就有必要加强自上而下的有关农村治理的政治和社会制度的供给,并构建激励相容的机制来推动地方政府实施工业反哺农业。为实现这一目标,在短期内决策层除仍要细化有关对农村经济和政治治理项目政策的文本外,还应通过规范省以下政府间的财政分权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约束,以降低地方政府忽视或继续实施结构偏向的农村经济治理和实施政治控制的激励。从长期来看,则要在对农村政治赋权的同时,依据产出弹性的变迁改进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