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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灾害救助中的民间参与模式研究

论文摘要

自古及今,我国的灾害救助模式多是在政府主导下实施的。但政府主导毕竟存在诸多局限,因而发挥民间力量参与灾害救助以补政府救助之不足就显得十分必要。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民间力量也一直存在并活跃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灾害救助活动中,并在近代中国的灾害救助实践中发挥出前所未有的作用。近代中国的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是在中国固有救灾模式的基础上,吸纳西方救灾理念和救灾实践经验所形成的一种适合近代中国国情,且较有效率的新型模式。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出发对近代中国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的构建及演变做了较为细致的探讨。文章由四部分五章构成。第一章,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缘起、相关概念界定、研究思路和方法,以及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第二章,概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灾害救助的民间参与模式。指出由于传统社会政府救助存在着种种局限和不足,产生了对民间力量参与灾害救助的需求。同时,民间力量在中国传统慈善思想的影响和政府的鼓励下,积极参与灾害救助,形成了与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以宗族救助为主的中国传统社会灾害救助的民间参与模式。第三、四章,分析了近代中国灾害救助中的民间参与模式的转型背景、历程和结果。第三章首先介绍了引起近代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转型的内因和外因,以及清末国人对民间救助模式转型的实践探索。由于晚清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破坏程度都达到历史新高峰,对灾害救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因晚清政府财政状况恶化导致救灾能力的弱化,对长期作为“补充”角色的民间救助寄予厚望。但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入侵对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结构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使得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宗族内保障关系的基础面临解体,以宗族救助为主的传统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不再适用,不得不寻求一种适应新型社会经济结构的新型民间救助模式,这成为促进近代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转型的内因。另一方面,由于西方社会的慈善救助思想传入中国,国人在此基础上将之与中国传统灾害救助思想相融合,为探索民间参与灾害救助的新模式提供了思想基础,成为促进模式转型的外因。第四章主要考察了民国时期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的进一步转型。民国时期的经济振兴、民间力量的崛起、交通网络以及大众传媒业的发展都为民国时期新型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的建立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转型后的新型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的特点。第五章为历史启示。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建构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本文对近代中国灾害救助中的民间参与模式的研究,主要以传统向近代的转型为研究对象,在制度经济学的大框架下从转型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分析近代中国灾害救助中的民间参与模式。期望对我们今天探索一种能充分发挥民间力量、适应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提供一些历史的参考和借鉴。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认为近代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参与灾害救助模式至少可以为我们提供如下几方面的借鉴和参考:一是民办慈善较之官办慈善更有效率,政府应在制度安排上放松对民办的民间慈善组织的限制;二是成立专门从事灾害救助的民间慈善组织;三是参考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民间参与灾害救助的模式,在适应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