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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乾嘉时期的格物论——以凌廷堪、焦循、阮元为中心

论文摘要

“格物”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重要概念之一,历朝历代的学者对此的论述不胜枚举。传统儒家对格物的解释,在宋以前,基本以郑玄“格即来,物即事”的解释为准;在宋以降,则基本没有跳出程朱“格物即穷理”的理论框架。本文专注于乾嘉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格物”论,依次考索了凌廷堪、焦循与阮元的有关思想,发现他们分别从礼学、易学和实学的角度对“格物”做出了新的诠释,对于传统格物论具有一定的革新意义,却终回归到了儒家修齐治平的传统思想。凌廷堪、焦循、阮元都提出了以礼学来解读“格物”,而且,他们在将“格物”释为“格礼”的基础上,都特别强调礼治并提出以礼学代替理学的主张。他们之所以用当时盛行的考据学办法来辨析礼、理,并大力阐发“礼”的道德实践意义,直接原因是不满于宋儒以形上的“天理”来阐释“格物”,而内在原因却要归结于其治学注重实用而提倡经世致用之学。与此同时,从另一个侧面而言,对于经世之学的重申也标志着宋儒形上道德解构的开始;进一步来说,这也是“格物”之义从形上回归实在的开始。总而言之,凌廷堪、焦循、阮元三人的格物论,一方面彰显出乾嘉学人重塑经典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们思维方式的转变和对当时哲学经学化诠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的突破。但由于格物在时间维度中处于不断地意义生成中,因而,宋明理学的格物论和乾嘉学人的格物论都无法给出对这一命题的圆满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