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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道德体系构建中的“志”范畴研究

论文摘要

“志”是中国哲学中的重要范畴,在先秦儒家道德体系构建中有着重要地位。先哲肯定了人的“志”是天所授予、人性内自含的,“志”是“道”的体现。“志”范畴贯穿于人求知为学、修身立德、实现人生价值的全部过程。“志”既是人心的主宰,又是德义的府邸。内修仁德,外行义举,是人作为道德主体觉醒之后表现人内在属性的价值诉求。“志”是“仁”存在的载体,空有概念和信条而无处安放,“仁”便无法变成一种有生命的道德体。“志”是“义”举产生和实施的落脚点,如果脱离了“志”的指导性来要求人的行为合“义”,那么这种“义”的实践便只能始终在道德实践的道路上徘徊而找不到归宿。“志”作为一种过程而存在,明志是人醒悟心灵本真状态、昭明天理的必由之路;尚志是居仁由义,仁者爱人的自我认同;笃志是自我约束,自我修养的返本开新。“志”的存在依托于“仁”,仁者,爱人。爱人先要爱己,爱己要在道德的自律与他律的共同约束中立志、守志、笃志来实践君子人格之修养,爱人要由内而外“吾老吾幼”,以实现“慈保庶民”的道德实践。本文旨在通过对先秦儒家道德体系构建过程的梳理来分析“志”范畴在先秦儒家道德体系中的地位,探讨“志”范畴在道德主体觉醒中的作用,明确“志”范畴对道德实践过程的指导,并总结这一范畴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