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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天人感应”论探析

论文摘要

董仲舒所谓“天人感应”即是指天和人之间可以相互感通而应之。他把“天”置于至高无上的神圣位置,万事万物及人事伦常都可以在“天”处找到根据。但这个天并不像西方的上帝那样纯粹,“天”概念自身包含了超越的神灵、自然理法、道德伦理代表等多重含义。与人发生感应的是这个一身三任的整体之天。这使得“人”之概念在不同语境下而有了不同的内涵,但能与“天”发生感应的则特指能够“体天道”、“法天而行”的君王。作为普通大众与君王相对应则称为“民”。董氏基于当时流行的“同类相感”理论来谈天与人之间的感应,他论证了“天人同类”,同类则相感。他去除之前天人感应中神秘的宗教崇拜因素,用阴阳五行之气为中介来勾连天与人。董氏“天人感应”中有没有类似《中庸》“诚”那样的道德理性作为天人沟通之可能,他把人自身的“内圣”置于天的统摄之下,终又归于圣王的教化。这种“仁”的安置与前秦儒家在沟通天人上有很大的不同。“天人感应”突出天之权威作用,而实际的终落脚点则是人。纲常人伦、王道政治都由“法天”对应而来。“天人感应”演绎的“天人遣告”说也是为了抑制强大的君主权力,而施仁政。虽然在其之后发展成为谶纬等怪异之谈,但对于统治阶层各种权力的制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