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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道心人心思想探微

论文摘要

朱子道心人心思想是其心性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还与其道统论紧密相联。对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给予系统深入地研究,有利于深化对朱子哲学的认识,加深对朱子学的理解。目前,人们对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研究还不够。本文便是在一些前辈学者如钱穆、唐君毅、陈来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力图重现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本来面目。 本文除引言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道心”、“人心”范畴的相关文献问题。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经典依据是《大禹谟》篇中被称为“十六字心传”的四句话,即“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但是,《大禹谟》篇属于被证伪的《孔传古文尚书》的经文部分。因而,人们可能会以此为理由而否认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价值与意义。我们认为《大禹谟》篇有一定的儒学经典依据,并非全伪。朱子对“十六字心传”的关注不是历史的,而是哲学的。朱子虽然借用了“十六字”之形式,但阐发的却是和自己哲学系统一致的、本身有相对独立性、有自己独特价值的道心人心思想。因而,我们应该对其进行哲学的分析,研究这一思想的来龙去脉以及其各个理论维度。 本文第二部分研究的是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历史演变。朱子的道心人心思想经历了长达三十余年的发展。因而,真实地再现朱子这一思想的进程便成了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研究的一个重要视角。朱子先驱们的道心人心思想对其有较大影响,尤其是二程在道心人心论与天理人欲论之间划等号的做法对朱子颇有影响。本文研究发现,朱子本人道心人心思想的历史演变经历了三个时期:即早年的功夫论笼罩下的探索期;中年心说之辩中的深化时期;晚年以《中庸章句序》及《尚书·大禹谟注》为代表的成熟时期。朱子早年更注重“十六字心传”的后半部分,但此时他尚处于自发状态,未能自觉地发展其道心人心思想。中年的心说之辩中,朱子一开始认为操存舍亡皆属人心,后觉其不妥,遂把道心、人心分属操存与舍亡。但是,由于受到操存舍亡这个外在框架的束缚,朱子此时认为人心乃恶者,道心人心之关系等值于天理人欲之关系。事实上,朱子中年时的道心人心思想仍处于欠自觉状态,并未自觉地对“十六字心传”给予系统的哲学分析与阐述。朱子道心人心思想获得独立发展的标志是五十六岁时之《答陈同甫八》。该书确立了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大纲,影响极为深远。但此书内部尚存在一些思想冲突,因而其处于晚年定论前的探索与突破期。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晚年定论以《中庸章句序》和《尚书·大禹漠注》为代表,尤其是前者。 本文第三部分对与朱子洛U人心思想有密切关系的三个部分给予了比较全面的概述。酋先叙述了朱于的形上学,即理气观;再次叙述了朱子之心性论;后界定了朱子之理欲观,指出在朱于学中“人欲”的真实含义乃指“私欲”。这一界定对朱于道心人心思想研究的深入有重大的意义。 本文第四部分是朱子道心人心思想的展开。在分析过程中,界定了人心、道心之内涵与外延,使得这一对范畴的意义清晰起来。指出人心是此身之有知觉有嗜欲者,即人的感觉及其需求;道心是性理之表现于心者。本文挖掘了许多资料,系统考察并证明了巳往所谓“性即道心”、道心人心体用论的看法不符合朱子哲学原义。本文还全面地、历史地考察了朱子哲学中道心人心与天理人欲之关系,证明了朱子在《戊申封事》(五十儿岁)之前均持“人心乃人欲”之观点。后修正之,明确指明“‘人心,人欲也’,此语有病”。朱子认为,道心人心乃可共存者,而天理人欲乃不可共存者。人心可为善可为不善,其可向上提升一层或异质地跳跃一层乃为道心或天理,也可下坠一层即为人欲。所以,天理、道心、人欲之分乃因就如何满足人心而有的分化。人心是“孔道”,道心或天理与人欲之实现必须以人心为基础。后,本文提出“道心为主,人心听命”这一义理模式,指出此模式之文献依据、义理依据。并针对为什么要、为什么能、如何做到“道心为主,人心听命”的疑问给予了回答。 本文第五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