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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船山“诚”论探微

论文摘要

“诚”是中国哲学史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范畴,自古以来许多哲学家都对其作了自己的阐发。明清之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王船山在批判、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对“诚”作了全面的而富有新意的阐释与论证。首先,他从本体论上论证了“诚”为“实有”。他认为气的本体可以称之为“诚”。“诚”与“体”、“实体”、“本然之体”是相通的概念,在宇宙论中指气的本然实体。然后他又把“诚”区分为“实有之体”和“实有之性”。作为“实有之体”之“诚”既可指某一特定的象,也可是实存的“理”。进而王又把“实有之性”分为“认知之性”和“伦理之性”。“认知之性”是指人实有的认知能力,即“明”。“伦理之性”是指实存的人性、五德、九经等。其次,王船山从认识论上论“诚”。他通过“诚”与“道”、“理”的互训互释,实现三者的贯通融合。然后由“理一分殊”把“诚”阐释为“在天之诚”和“在人之诚”。天道诚下注于人为性,此即由诚而明。人道诚可上溯认知体贴天道诚,此是一由明而诚的过程。经由二者的相互运动,终达到“诚明合一”的境界。再次,王船山还从价值论上论诚。“诚”作为一种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它是真、善、美的统一体。只有通过“致诚”的功夫运用,方可达到“至诚”的道德境界,从而终实现“天人合一”。王船山不仅从上述几个方面阐述“诚”的丰富含义,还反复从内外两方面论证了致“诚”的功夫,以帮助人们不断向之趋赴。后本文总结了船山在论“诚”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点。王船山的“诚”集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于一体,体现着真际宇宙观、真诚的人生观和求真的价值观的有机统一。弘扬王船山“诚”论思想对于解决当今社会日益恶化的“诚信危机”,促进全社会范围内的诚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