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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为政”

论文摘要

孔子思想是一个整体,是建立在孔子关于“道”的独特领会的基础上,以“道”、“仁”、“德”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孔子认为“道”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来源,也同时是高德性本身,并将“道”的这种道德本源的性质特殊强调,用“仁”来表达。在孔子看来,“仁”作为“道”的本质显现是具有普遍性的,每个人在本质上是一致拥有“仁”的,因此人的生命价值在于自觉“仁”,切近“仁”,以这种方式来达到“人”与“天道”的本质统一。自觉“仁”和切近“仁”并非务虚,而是在生活中实践“人道”。“人道”实践是通过修身来实现的,本文认为修身就要处理天人、人人和人群关系,而为政是这三种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集中体现。人依照从“天道”那里获得的“仁德”在社会生活中实践道德,那么这种实践也必定合乎“礼”的要求,礼乐制度是为政的根基,这样,人的修身就与为政紧密结合,相互联系。孔子继承周代关于为政的思想,对为政的理解中加入了道德的因素,认为为政的本质和目的在于道德的实践和道德的普遍达成。基于这种对为政的理解,孔子认为为政影响较大,所以特别重视。在为政方面,孔子提出“为政以德”,“为国以礼”的基本施政纲领,并具体提出“政者正也”、“正名”等施政措施。“为政在人”,在为政者方面,孔子尤其重视君子人格的存养,要求为政者要成为道德实践的榜样。应当注意到,孔子对当时的为政者和社会现实进行了切实的批判,并提出重建秩序的方案,只是没有得到现实的实践。不过在今天重提孔子思想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