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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性情说研究

论文摘要

荀子对性情问题的诠释,是目前学界讨论的一个重点,尤其在新近出土文献郭店简、上博简面世后,简文中关于性情思想的相关资料,虽然所论层面不同,但也为荀子性情思想研究提供了学派学理方面的呼应。荀子性情说对于人性论研究既有其独特创新之处,也有对前代儒学争辩问题的继承发展。本文拟对荀子性情思想进行深入系统的剖析,以期更好地把握荀子学说体系。本文分三部分对荀子的性情说进行探讨。第一部分论述荀子性情说之根源—依托“天人之分”的思想。荀子之论性情是建基于他“天人之分”哲学思想之上的。他认为天是客观自然之天,人是天生万物之一种而又特立独出者,人的本性也是自然的,天人各有不同的规律。“人”以及人的性情源自天然,秉受于天。人应该在“参天地”的基础上达到天人和谐的理想状态。第二部分对荀子的“性”、“情”观念做系统梳理。荀子的性、情观念正是由这种天人之分的哲学基础所规定的。虽然荀子独树一帜地提出了性恶论,但荀子定义性和论证性恶这两个问题属于不同的层面,联系到他对“情”的相关阐述更证明了这一点。荀子对“性”有不同定义,有作为万物之性的“性”,更有作为人“类”的“性”,基本定义应该是“性者,本始材朴也”;荀子之前对“情”的意义仅限于一般性的理解,到荀子这里发生了变化,从荀子对“情”的论述可以看出,“情”在某个层面上成为与“性”对等的一个概念,同时它在一定意义上还具有了道德价值。“情”的意义在荀子这里得到了拓展,在其人性思想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情不仅承担了人性“恶”的流向,还隐含着“善”的因素。同时荀子还重点强调了“欲”与性情的关系及作用,认为“欲”与性、情一样是受于天之自然,是无法避免的,问题在于如果顺欲而为就会出现纷争残斗等恶行。儒家传统的“礼”在此与人之性情从源头上关联在一起,礼的功用既在于化性起伪,亦在养情导欲。第三部分阐述荀子关于性情完善的思想。既然性情受之于天,自然而然,那么对于性情的不美就要想办法加以制导,荀子提出“化性起伪”,用外在的礼义教化规范人的性情,同时由于人本身具有“可以知”、“可以能”的自然材质,“认知心”成为接受礼义教化的重要的内在潜能,可以顺利完成“化性起伪”的过程。荀子针对孟子“性善论”提出“性恶论”而终走向“化性起伪”,为其倡导的礼义教化奠下了人性的基础,冀以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寻觅成为道德圣人的道路。假定荀子仅仅认为人性是恶的,而不去讨论“善”的可能,那么“人性是恶的”这个论断也没有积极的意义,荀子所注重的,恰恰是礼义对性情的顺养与制导,是对“善”的肯定和追寻,所以他提出的性恶论的中心命题应该是“化性起伪”、“以礼养情”。荀子独特的性情思想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战国后期,中国社会由初始七雄争霸的纷争局面渐趋统一,反映在思想文化思潮上,则促使了各家思想的大融合,荀子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视野更加开阔,思想更加丰富。他在学宗孔子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广泛研究、批判、吸收各家学说的精华,成为先秦百家之学的总结者,对儒家学说进行了创造性的发展。荀子关于人性问题的思考尽管与孔孟是不同的路径,却仍旧遵循了儒家重视情的路子,论述之中反映出对现实世界的热切关注,虽然是从情、欲等感性层面论人性,却表现出了强烈的思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