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佳博论文网!

《论语》“耻”之探析

论文摘要

《论语》中的“耻”继承并弘扬了夏商周时期的“耻”的思想,并对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它作为一种道德意识,不仅是一种理性的品格,还包含有情感的因素,在其作用过程中亦涉及到意志的品格;它以仁礼作为其根据;在其结构中,以有情感、有理性、社会化的“己”即自我(并非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为基础,所指向的对象既包含自我,又涉及他人。耻对于自我来说,具有沟通内外的功能,使仁、礼等外在规范通过“耻”这个转换中介而化为主体内在的德性,使自我具有不断向善的道德,挺立于世;对于与自我相对的他人而言,与沟通内外相应,“耻”承担着沟通人我的功能,使主体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中,以担当起“安人”、“安百姓”的社会外王理想,而这一过程则不可避免地关涉着孔子的“忠恕之道”。与孔子之整体思想相关,在《论语》中,与建构自身、沟通人我相应,“耻”在一定意义上亦表现出了人道原则与理性原则的内涵。就人道原则而言,“耻”彰显了主体的能动性、自主性,亦体现出了对人(包括自我与他人)的价值与人格尊严的尊重、重视;就理性原则而言,“耻”所体现出的对“仁”、“礼”等价值原则从认知、接受到内心认同,并由此不断向善的历程中,无疑蕴含着理性的意义。孟子继承了《论语》中“耻”的思想,并进一步从“羞”与“恶”两个方面对其作了发挥,赋予人之“耻”以先天性、内在性。而荀子以及其他的后世儒家亦进一步扩展、衍化或在某一方面强化了《论语》“耻”的内涵,并使之得到了发展。可以说,《论语》之“耻”开创了儒学重“耻”的传统。通过以上分析,本文拟对《论语》中“耻”之思想进行深入剖析,以更进一步地发掘出其深刻内涵。